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 4大重點一次看
國內寵物飼養風氣日盛,然而犬貓以外寵物的源頭輸出入到管理,以及動物福利標準設定均未能與實際狀況接軌,為精進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立委郭昱晴國會辦公室今天召開「非犬貓動物福利政策推進公聽會」,將針對分級管理、輸出入繁殖、飼養標準及棄養逃逸管理進行討論。
本次公聽會討論重點及欲達成結論,包含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標準,以及棄養逃逸處裡與相應行政量能等4大項。
多元物種分類分級管理機制部分,應考量動物福祉、 公共安全與行政量能等條件,積極源頭管理重於事後查緝懲治,建議主管機關須清楚界定「寵物」認定條件。根據現行「動保法」,以玩賞伴侶為目的飼養的動物都是寵物,範圍過大且不夠明確。
輸出入與繁殖販賣管制部分,分級管理制度應將各物種劃分為「白名單」、「灰名單」及「黑名單」三等級輸出入管理,列於「白名單」者為可申請輸出入一般物種,如現已許可繁殖買賣之哺乳動物,以及部分已廣泛作為寵物的鳥類,繁殖買賣業者管理可參考犬貓相關制度,並考量物種個別需求進行調整;列於「灰名單」者的兩棲、爬蟲、魚類為主,不設業者資格但主管機關仍須制定飼養照顧指南使其符合動物福利標準;列於「黑名單」者需特案申請且不得輸入作為寵物使用。
此外,白名單及灰名單以目前飼養情形氾濫者優先管理,且初期仍一律禁止商業輸入,制度尚未完備者一律視為黑名單,而飼養指南需完備「寵物飼主」、「繁殖業者」、「展演場所」三種飼養身分的標準。
飼養照護與動物福利標準部分,各物種的飼養照護需求以滿足動物自然習性為原則,且動物於寵物、展演、經濟、學術等不同目的、飼養照護、福利標準、管理制度即需有不同要求,邊境管理以「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為主,應正面表列開放物種,並建立「飼養指 南」,同時賦予其強制力並落實稽查。
棄養逃逸處裡與相應行政量能部分,動物遭棄養或逃逸後需要的行政支援包括通報捕捉或救接的物力成本、醫療費用、運送籠具與交通工具、安置場地、特別照護營養品、傷殘輔具、尋主或等找認養人、未捕獲造成環境生態隱患等等,且因公立收容所與全國私人動保單位的非犬貓收容能量,從空間到專業照護人員都不足以應付現況,應積極建立與民間團體的協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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