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魚增列14種為保育類 未登記飼養買賣可重罰5萬
農業部10月24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鯉科溪流細鯽、陳氏鰍鮀、中間鰍鮀,及鰕虎科砂棲瓢眼鰕虎、尾鱗銳齒鰕虎、明仁枝牙鰕虎及韌鰕虎屬8種,共計14種淡水魚增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使我國保育類淡水魚數量從17種增加至31種。
民眾如於公告日前已飼養本次增列的淡水魚,今年12月31日前向飼養所在地縣、市政府登記備查,並不得再私自繁殖及買賣。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台灣東側太平洋沿岸有許多河川與獨流水系,是鰕虎魚重要棲地,卻因不當河川治理工程阻礙魚類洄游,及遭受採捕壓力等因素,導致族群量日漸稀少。由於鰕虎魚難以人工繁殖,致水族產業必須靠捕撈野生族群以供應需求,故應藉由強化保護力道,才能使族群止跌回穩。
林業保育署說,這次公告的保育類物種中以鰕虎科11種最多,也是首次由2名民間淡水魚愛好者提案,從2021年起歷經3次專家會議審查,再由農業部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後列入。
林業保育署表示,原提案建議將15種、1屬(韌鰕虎屬,全球約22種)共37種淡水魚列入保育,但專家評估符合提升保育等級並經公告者有14種,其中溪流細鯽為台灣特有種,目前侷限分布南投某溪流部分河段,且成魚僅100至200尾,列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同為台灣特有並分布中部烏溪、濁水溪的陳氏鰍鮀列為「珍貴稀有」,而列為「其他應予保育」者則包括中間鰍鮀、砂棲瓢眼鰕虎、尾鱗銳齒鰕虎、明仁枝牙鰕虎、台灣原生的韌鰕虎屬魚種6種,及2種韌鰕虎國際物種。
林業保育署說,如民眾已飼養、持有這次公告修正增列的14種保育類淡水魚,應從公告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限內,向飼養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登記備查,才能繼續合法飼養,但不能於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同時,也提醒民眾及各大水族館或網路賣家注意,非經許可不得私自繁殖及買賣。如經查獲未登記的持有者,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規定,裁罰最高5萬元並沒入未登記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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