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竹北獸醫院出包!10貓打到過期疫苗 動保所:最高罰45萬

新竹縣某動物醫院遭民眾投訴,幫家中2隻愛貓施打三合一疫苗時,竟未檢查有效日期,她查看手冊才發現,其中1隻貓施打的疫苗早已過期,且一共有10隻貓咪都打到過期疫苗,讓她直批「醫院怎麼可以犯這麼低級的錯誤」。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已前往稽查,若民眾投訴屬實,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最高可罰45萬元。
民眾在臉書「新竹爆料公社」指出,她9月1日帶家中2隻貓咪到竹北市某動物醫院施打三合一疫苗,但獸醫師卻因疏失未注意疫苗有效日期,就直接幫家中2隻愛貓施打,後來她在手冊上的標籤貼紙發現,其中1隻貓的疫苗,早在8月17日就已經過期。
民眾指出,後來9月4日她收到獸醫師簡訊,經醫院調查後,打到8月17日過期疫苗的一共有「10隻貓咪」,但每隻貓咪都平安健康。民眾說,雖然家中2隻貓咪身體狀況目前也安好,院方直接坦承疏失,並不斷道歉,也願意退費,但她無法接受一家醫院兩個獸醫師竟可以犯這麼低級的錯誤,「這是我們最無法理解及原諒的」。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動物用藥品使用對象、用途、用法、用量、停藥期及使用上應注意事項等,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使用準則,這次醫院打到過期疫苗,已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規定,若調查屬實,將依同法第40條開罰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獸醫師戴瑩乾表示,貓咪三合一疫苗主要是防護貓瘟、貓鼻支氣管炎以及貓卡西里病毒,疫苗製造過程、保存都很謹慎,原則上打到過期疫苗不會有副作用,但可能因力價不足導致防護效果降低,原本90%防護可能降為50%,需要重新施打,原則上1個月後就可以重新施打。
點我前往:https://www.facebook.com/udnpet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