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驚傳兩隻小石虎遭火噬 保育人員痛心:不要再亂燒雜草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救援的石虎「豆棗」,傳出牠第二胎2隻小石虎日前已被無情的大火帶走。「石虎保育大使 阿虎加油」臉書粉專昨天表示,從石虎多起案例都發現,人類無心的行為確實不經意傷害了許多野生動物,基於減少空氣汙染和不應耗費消防人力成本,呼籲不要再亂燒,導致不該發生的火災和傷亡。
石虎「豆棗」去年4月繫上發報器並順利野放後,當上媽媽。阿虎團隊以自動相機拍到豆棗第一胎的小孩已經不再跟著豆棗、另一隻公石虎出現、豆棗疑似再度懷孕,加上追蹤的點位資料推敲豆棗已經又生產了。
未料今年3月1日,追蹤人員發現豆棗的生產區域遭大火燒過,研究人員3月2日回到火燒區域搜索,發現2隻被燒死的小石虎屍體,約一個月大,帶回由獸醫檢視為一公一母。
「石虎保育大使 阿虎加油」臉書粉專說,從鄰近的自動相機確認大火發生在2月27日下午,可能是農民燒雜草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自動相機拍到豆棗一度叼著小石虎逃命,但因為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出動消防車剛好到現場,豆棗嚇到又往火場方向衝。
阿虎團隊說,最擔心的就是豆棗的狀況,從追蹤資料確認豆棗還在附近活動,自動相機拍到當晚豆棗看著火災現場的畫面,真的令人揪心,「只能祈禱她沒有受傷」。
「石虎保育大使 阿虎加油」臉書粉專說,「小石虎睡吧!現在不痛了!希望藉由你們的案例,可以喚醒更多人願意改變」,並呼籲民眾,不管是農地河床或墓地都不要放火亂燒,留給野生動物一條活路。石虎想好好活著真難,沒想到得在世界野生動物植物日發布這個噩耗。
野草、稻草不能亂燒,恐涉嫌「放火罪」。屏東縣日前就發生消防員支援公墓火警遭水箱車壓覆送命。律師李奇芳表示,刑法第175條規定,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二條以外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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