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希澈抵台趴趴走 「曬101認證照、乾了台啤」中文告白:我愛你 臺灣

北韓再射巡弋飛彈測試「超大型彈頭」威力 宣稱與地區局勢無關

伊朗外長拒認以色列發動攻擊!譏笑遭擊落無人機像兒童玩具

影/花蓮首例浣熊出沒木瓜溪 九河局攜手林管處縣府通緝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委託專業單位在木瓜溪架設紅外線攝影機監測生態,記錄到浣熊出沒,是花蓮首例。圖/九河局提供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委託專業單位在木瓜溪架設紅外線攝影機監測生態,記錄到浣熊出沒,是花蓮首例。圖/九河局提供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辦理木瓜溪生態廊道計畫,在木瓜溪高灘地監測到有外來強勢物種「浣熊」出沒,為花蓮第一起野外浣熊通報。初步研判是成年北美浣熊,可能遭棄養或逃脫,因憂心對環境、農業造成侵害,九河局攜手縣府農業處、花蓮林管處共同發布「通緝令」,呼籲民眾若發現立刻通報。

九河局祕書黃郅達說,為執行木瓜溪河川生態廊道計畫,委託專業顧問公司架設8支紅外線攝影機,其中1支於去年10月26日,在排水新幹線下游接近與木瓜溪匯流處附近,即木瓜溪橋下游左側高灘地,拍攝到浣熊出沒影像,初步判定是北美浣熊,可能遭人為棄養或逃逸,返農地與水源之間被記錄到。因浣熊是強勢物種,沒有天敵具適應力強,擔心在野外配對建立族群,因此通報花蓮林管處、縣府農業處共同處理,阻止外來種入侵。

花蓮林管處表示,浣熊外型可愛被引入台灣當寵物飼養,因飼養難度高,常有棄養或脫逃等情形發生。歐盟與日本政府都已指定浣熊為外來入侵物種,台灣也於去年6月1日列入管制輸入名單。

林管處副處長王怡靖說,浣熊對環境的適應力很強且食性廣,農作物、雜糧、水果、小型無脊椎動物、蛙類、鳥蛋、小型鳥類及小型哺乳類等都是牠的食物,對環境與農業經濟具有潛在影響,目前已向周邊社區、農民宣導,盼若再發現立刻通報。

外來種移除工作由縣府農業處主責,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這是花蓮首例野外發現浣熊蹤影,除了請民眾協助留意,也將訪查有飼養申請的單位或個人,盼早日掌握其足跡。

相關單位呼籲,民眾若在野外發現浣熊出沒,可撥打花蓮縣政府野生動物保育專線(03)8226050、縣民服務熱線1999,切勿自行捕捉以免遭動物咬傷,或是驚擾到牠反而提高捕捉難度。

浣熊因外型可愛,被引入台灣當寵物飼養,但其實是強勢外來物種。圖/資料照片,非當事浣熊,九河局提供
浣熊因外型可愛,被引入台灣當寵物飼養,但其實是強勢外來物種。圖/資料照片,非當事浣熊,九河局提供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委託專業單位在木瓜溪架設紅外線攝影機監測生態,記錄到浣熊出沒,是花蓮首例。圖/九河局提供
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委託專業單位在木瓜溪架設紅外線攝影機監測生態,記錄到浣熊出沒,是花蓮首例。圖/九河局提供

棄養 浣熊 花蓮
想看可愛萌寵、寵物健康保健資訊、教養方法、帶牠們去哪吃喝玩樂,快來加入寵物部落粉絲團!
點我前往:https://www.facebook.com/udnpet

延伸閱讀

花蓮/冷門卻超療癒的無敵海景 新城海堤

浣熊出沒花蓮木瓜溪 農業處阻強勢外來種籲通報

酒駕累犯拖7年不繳9萬罰款 執行署查封花蓮老屋

花蓮鳳梨花寒害影響 受損超過20公頃

相關新聞

瀕絕保育類生物白海豚 金門現蹤

金門又發現「中華白海豚」!釣客盧文雄17日出海釣魚,在金門大橋附近海域發現瀕絕保育類海洋生物中華白海豚,且有10多隻,他...

先生打我的貓...她恐懼又心疼 網直指:虐貓不先報警嗎?

一位女網友在婚前養了一隻貓咪,2023年10月結婚後,她先生跟貓咪的關係有點緊繃。她在PTT貼文說到,雖然兩者關係有改善,但在他被貓咪抓咬傷後,不僅對貓咪拳打腳踢,還恐嚇原PO說「他被咬傷為何不多加教訓,也說見牠一次打一次」。這種情況下,原PO有考慮離婚來解決問題。貼文上網後,有網友提醒原po,「虐貓不先報警嗎?所以是自己人,就沒關係」。更有人警告說,妳先生現在會打貓,「以後小孩吵就換扁小孩」。

卓溪黑熊族群增 人熊衝突恐頻繁

近年花蓮卓溪鄉偶有台灣黑熊出現,為此,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從二○二○年起,和花蓮縣卓溪鄉的部落合作,近三年來,...

野放穿山甲 白天現蹤暨大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位居南投埔里淺山地區,校園生態豐富,近期又見「萌獸」穿山甲現蹤,走路模樣讓直擊師生直呼可愛;校方人員更一...

狗狗飼主注意!GOMO PET FOOD這款飼料 檢出鎘含量超標

現行我國寵物食品皆須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農業部今公布與縣市政府配合的例行性衛生...

飼養員忘了「收貓兒」 大熊貓頂流「花花」除夕夜吹冷風

春節除夕期間,有市民向成都熱線反映,頂流大熊貓「和花」(暱稱花花)被遺忘在外場。成都市公園城市局22日回應,當班飼養員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