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件台灣獼猴虐待案 農委會擬大清查設禁養黑名單

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滿三年,動保團體接獲151件遍布全台的違法飼養獼猴通報案件,例如關籠導致焦慮自殘、一生從未喝過水、骨骼嚴重變形難以行走,呼籲修法禁止飼養並全面展開救援;農委會今天允諾一個月內清查,擬將台灣獼猴列為禁止飼養的「黑名單」,並訂定相關罰則。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無論基於動物保護或生態保育觀點,都不應該從野外補抓野生動物進入人為飼養範圍,從動保團體提供的影片上來看,這些台灣獼猴的飼養行為可能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未善盡飼主責任,最明顯是沒有提供足夠空間及清潔飲食,若涉及造成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可處兩年以下徒刑及罰金,會與林務局、各地動物保護檢查員前往稽查。
江文全說,農委會這個月成立寵物管理科,會針對飼養動物朝向分類管理架構,擬定配套及修法處理,不管基於人工繁殖或野外補抓,只要進入人為飼養場域,該飼主就要有適合的環境及條件才能飼養。
江文全說,正在研擬適合飼養的動物「白名單」及不適合飼養的動物「黑名單」,依照國際趨勢來看,台灣獼猴為靈長類動物,必須要進入「黑名單」禁止民眾飼養,也會盡快研擬罰則等相關配套措施。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長羅尤娟表示,會盡量在一個月內通令地方政府清查這151個案件,目前野保法容許野生動物若危害農林作物、家禽等可以獵捕,但目前都是鼓勵民眾通報縣市政府處理。至於野保法能夠直接禁止民眾飼養台灣獼猴?羅尤娟表示,野保法較不適合規範單一物種,會跟農委會畜牧處討論是否透過動保法修法禁止。
羅尤娟表示,野生動物分級分類經過嚴謹過程,由哺乳類專家針對台灣獼猴族群數量分布狀況、趨勢跟威脅等面向評估,早在民國96年就有專家建議台灣獼猴應調整為一般類,但當時認為資訊不充足,經過長期調查研究,106年才由專家建議調整為一般類,並經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審查確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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