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中/我在東京街頭,遇上比病毒難防的事
我在東京街頭被一個怪人給纏上。
周六午後,我在回家的路上,途經銀座地鐵站連結索尼大樓的地下樓層時,遇上一場宇多田光的新單曲促銷活動。想在展場入口拍個照留念,於是刻意等到空無一人時,拿起手機拍下六秒左右的影片。正當我準備離開時,耳邊突然冒出一個女人很不客氣的聲音。
「你在拍對不對?你剛剛拍了對不對?」她怒氣騰騰地質問我。
起初我以為是會場的工作人員,要告訴我禁止攝影,於是請教她,請問有什麼問題嗎?是不是不能拍照呢?但是那女人沒等到我說完,打斷我的話,暴跳如雷地指控我:「你拍了。你在偷拍我!你這是『盜攝』行為。你這個跟蹤狂!」
頓時明白,我遇上了一個怪咖。縱使知道跟失去理智的人講道理是徒勞,但我還是保持冷靜試圖解釋,我是在拍展場入口,誰也沒有拍到。但那女人並不相信。
「你一定偷拍了我。你是徵信社派來的,已經跟蹤我很久,一直都在偷拍我!手機拿出來,我檢查!」
對於她的得寸進尺我感到被侵犯了。其實我當然可以把手機打開來,讓她確認我拍的影片中沒有她。可是,轉瞬間,我又覺得我為什麼要傻傻聽話?一個不認識的人突然在街上衝過來說要看你手機,合理嗎?況且即使那段影片能證明我的清白,但是有被迫害妄想症的她,不可能善罷甘休。既然她認為我一直跟蹤她,肯定會要把我所有的照片全部看過,趁機搶走我的手機都有可能。於是,我的口氣轉為不滿。
「我已經告訴妳,我沒有在拍妳。手機是我的個人隱私,憑什麼妳要看我就得給妳看?妳又如何能證明妳的指控,有證據說我在拍妳?」
說完話,我掉頭就走。我根本不想花時間跟不可理喻的人爭辯。爬上階梯,我走到大街上,那女人不放棄,跟上來纏著我,在我身後大吼大叫:「跟蹤狂!偷拍犯!手機交出來,證明你沒拍!」我快步行走,試圖擺脫她,但她就像是想追殺我似的緊跟在旁,一路從索尼大樓跟到銀座三越。她拿出手機錄影,神經兮兮地說:「我已經在蒐證你『盜攝』和『跟蹤』的證據了。跟我去警察局!」
我那麼閒嗎?還跟妳去警察局浪費時間?我曾聽過有類似的事件,要是真去了警局,被迫害妄想症的人最後也會說:「警察是同夥的。」
荒謬向來是悲劇和喜劇的總和。面對如此荒唐的事,我氣憤到一個頂端,但卻忍不住覺得好笑了。於是我失笑,那女人更氣,大聲斥責說這不是可以笑的事。原本想別跟她計較,保持沈默甩開她就好,但最終我忍不住開口。
「當然好笑,」我停下腳步,看著她,指著她的手機說:「現在到底是誰在偷拍誰?誰在跟蹤誰?是妳耶。請妳不要再跟蹤我好嗎?妳別把自己想得那麼重要,覺得有人想拍妳。我根本不想浪費我手機空間來拍妳。」
大概沒料到我連珠砲似的反擊,那女人忽然愣住。我趁著前方十字路口信號燈快轉紅,立刻衝過馬路,拐了個彎,總算成功擺脫她。
回到家以後,雖然我告訴自己,別讓剛才發生的事給破壞了一整天原有的好心情,但仍難免感到情緒的波動。當一個女人在馬路上,指控另一個男人偷拍她、跟蹤她,路人們肯定是先入為主認為男人是加害者吧?這是對男人的性別歧視。又想到雙和醫院確診者發狂地刺殺無辜的護理人員事件,更感到戰慄了。萬一今天我在路上遇到的那個女人,不只是口頭謾罵,最後從包包拿出一罐硫酸或一把利刃呢?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我們不斷提醒自己和親人,若要外出時必須做好防疫對策,但在這城市中,怪人比病毒更難防。
那一晚睡前,我久違地吃了半顆從心療內科拿來的鎮定劑。想起那個女人,我已經沒有了憤怒,而是淡淡的感傷。她的人生是遭受到多大的創傷,才會變成這樣呢?
可惜,真正該吃藥的人沒吃藥。
她在睡前,仍在懷疑,角落裡有人正在偷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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