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鳳凰颱風進逼 高屏陸警將再增台南台東 最快明午後登陸可能範圍曝

廖元豪/誰在推大法官下水?

憲法法庭現僅剩八名大法官,依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無法行言詞辯論、作出判決與暫時處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現僅剩八名大法官,依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無法行言詞辯論、作出判決與暫時處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大法官人數僅剩八人,未能合乎法定評議門檻(十人),目前形同停擺。這很明顯是總統與立法院兩個政治部門應負起的責任,但卻有幾股勢力在催促大法官們自力救濟,希望大法官逕行跳過十人門檻開始審理案件。這些評論連大法官在「睡覺」都已罵出來。十月八日,三名大法官終於無法忍耐,正面反駁「睡覺說」。看來,對立明顯,僵局已成,但到底哪邊是對的呢?

大法官在審理程序上,應遵守憲法訴訟法規定,還是可以「程序自主權」名義把門檻規定宣告違憲?若大法官不能「自救」,那誰能解套?答案很清楚,三位「否定說」的大法官才是正確的。不斷催促甚至想要自己跳入戰場的大法官,或對司法審查機制空轉極度焦慮,但解方不但法理上大有瑕疵,反而害了憲法法庭及司法體系的威信。

原則上,法院的審理程序,都要「依法」審判,不能自作主張。憲法只規定司法院釋憲法,但沒有規定司法院「如何」解釋憲法!解釋的主體,是要像以前稱為「司法院大法官」或「大法官會議」,還是現在的「憲法法庭」?解釋憲法的決定,以前稱「解釋」,現在叫「裁判」,都是憲法容許的。至於司法院釋憲權怎樣發動?何時受理?條件門檻?憲法更無規定。多年來,司法院解釋憲法的具體制度,都委由立法者制定的法律落實。立法者有充分權限形塑「司法院釋憲權」,絕非大法官依「程序自主權」處理。以前因法律規定簡略,大法官會自行補充,但在規範詳密的憲法訴訟法時代已沒空間。

大法官也在許多解釋中,明確宣示「訴訟制度依法律規定」的原則。釋字第一七○號解釋,大法官就指出「人民有訴訟之權,憲法第十六條固定有明文,惟訴訟如何進行,應另由法律定之」。釋字第二八九號解釋明示「稅法規定由法院裁定之罰鍰,其處理程序應以法律定之」。釋字五三○號解釋則提醒,司法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擁有「規則制定權」,但只能處理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當然不可牴觸法律。部分人士所引用的釋字三七一號解釋,是極少數的例外,且是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疑義解釋」聲請案,才會有這樣的聲請案。

所以,大法官行使憲法訴訟審判權,到底是要依法,還是程序自主?其實應是前者為原則,後者是例外。若回到本次爭議,更要弄清楚:憲法訴訟新制,本來就是「立法」創設的。如果不是立院制定新法,哪來憲法法庭?立院可用憲訴法,讓司法釋憲的程序更像訴訟程序,當然也可設定門檻、程序、受理要件。任何法院審理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法院對法定程序都須嚴格遵循,鮮少聽說法官可自己創設訴訟類型,或改變評議人數。若民事法庭不能甩開民事訴訟法,自己依程序自主權來審理,那憲法法庭為何可這樣做?普通法院合議庭無論三人或五人,一個都不能少;憲訴法規定十五位大法官只要有十位出席就可評議,相比之下只有更寬鬆,何來當然違憲之說?

憲法法庭空轉,確屬悲劇。但就像美國聯邦政府關門,難道川普可在國會沒立法,預算無法通過的情況下,宣布政府重新開張,直接從國庫撥款?政治問題就要政治解決,一直催促大法官要公親變事主的人,是要大法官去做連川普都不敢幹的事?這其實是把大法官推進自己浮不出來的水中。請大法官慎之慎之。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大法官 憲法法庭 司法院 釋憲 憲訴法

延伸閱讀

憲法法庭360案動不了…人民聲請占327件 少女遭性侵案追訴時效待解

3大法官發聲組憲法法庭不足額 白營:賴總統應提名適格適任人選

三大法官堅持憲法法庭人數不足 翁曉玲批賴總統:別再給壓力

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發聲 指低於10人無法組成合法憲法法庭

相關新聞

名人堂/困境是鍛鍊一個人最好的方式

哲學家尼采說「那些殺不死你的,會使你更強壯」,美國有個研究證實了這點。

楊渡/國殤與和平

今年八月十五日,金門啟動為期七天的「兩岸和平水陸大法會」,為七千多個兩岸陣亡將士牌位與逾千個民間登記的牌位,藉由佛音梵唱...

施振榮/以王道精神開放台灣健保大數據

日前在天下雜誌專欄中看到前台中榮總名譽院長陳適安分享「台灣怎麼拚智慧醫療?」對此,我也深有同感,台灣健保有卅年來的醫療數...

魏國彥/COP30將揭露什麼「真相」?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卅次締約方會議(COP30)預定十一月十日在巴西貝倫登場,巴西總統魯拉承諾這將會是一場「真相之會...

趙春山/「馬習會」十年:回顧與展望

二○一五年十一月七日,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進行歷史性會晤,為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的兩岸關係畫下完美的句點;但十年後的今天,台...

川普移民政策與李斯諫逐客書

美國總統川普兩度掌權,一再主張築起邊境高牆、限制移民入境。川普的口號是「美國優先」,其理由是移民搶奪工作機會,威脅國家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