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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一黨獨大就需要黨外

在戒嚴時期仍有「黨禁」的台灣,國民黨一黨獨大,於是有了「黨外」這個特殊時代的產物。但沒想到在解嚴將近四十年,國會與總統都已民選多年的今日,居然又有人在倡議「黨外」了。

什麼是黨外?如果您相信民進黨的欽定歷史,那就會誤以為「黨外」僅是民進黨的前身,所以民進黨成立後,就不可能有「黨外」了。

然而,這是對台灣民主運動的誤解,也是對真正多黨自由競爭的民主體制有所誤會。從前之所以有黨外運動,是由於在威權時期一黨專政,雖然形式上另有中國青年黨以及中國民社黨存在,但只能作為國民黨的點綴,而不能成為競爭者。除了爭逐執政地位的「政黨」外,社會上也不允許有著挑戰、批判國民黨的力量。

在這樣的背景下,所有「國民黨以外」的反對力量、批判聲音,都是「黨外」。剛過世的林正杰,就是典型的「黨外」民主運動者:他在戒嚴時期擔任黨外民主運動前輩的助選人,之後更選上台北市議員,與陳水扁、謝長廷同列「黨外三劍客」。一九八八年加入民進黨,但在一九九一年由於反對台獨黨綱,發表「寧為再度黨外」後退黨。之後曾參加百萬人倒扁運動,更在今年初拖著病體,嚴厲批判民進黨「比過去的國民黨還要可惡」,更激動地說:「五十年來,我們台灣人追求的民主政治,已經被民進黨破壞到快要完蛋的地步!」這樣「不合時宜」的人,真心相信的是民主自由,永遠反對的是一黨獨大,代表了正港的黨外精神。

今日台灣,是「一黨獨大」嗎?

現在,法律上雖容許有許多政黨,但執政的民進黨,卻用盡一切手段,不允許他黨或社會任何力量對他們提出批判挑戰。即使立法院有著「非民進黨」的多數政黨聯盟,也賴皮不認輸,寧可搞個舉世無雙、形同重新選舉的大罷免,卻不肯依憲法規定「向立法院負責」並「依法行政」。在資源分配上,他們赤裸裸地任命毫無專業甚至背景頗有瑕疵的「自己人」,擔任重要職務;同時一點也不忌諱地說,支持中央總預算的立委,其所屬地方政府優先協助,連「輪迴」都說得出口。這個執政黨,連裝都不裝一下,徹底不認自己應該是「全台灣人的政府」,而只是「本黨及其附隨組織的政府」。「非我黨類」的台灣人,不是國家的頭家,而是不為政府所保護的賤民。

除了「好處不分給非我黨類」以外,本該中立公正的法律、司法、中選會、NCC,更是被民進黨的雙標破壞殆盡。同樣出生在中國大陸,陸配或年輕的陸配二代子女,得忙著找超過廿年前的「除籍證明」,但影響國安更大的國防部發言人,卻老神在在宛若無事。明明在中國大陸拿「居住證」、「定居證」都不等於在對岸「設戶籍」,陸委會偏偏可以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下,自行變更函釋,硬說公務員不准擁有居住證,其他人有定居證就要註銷台灣戶籍。

這其實與戒嚴後期,以及剛剛解嚴的台灣差不多。那時的國民黨也是自稱自由中國,卻成天對異議者扣帽子。等到刑法一百條修改,總統直選,經歷兩次政權輪替,在李登輝後期、扁政府、馬政府的時期,即使施政仍有瑕疵,但民眾不用擔心批判執政黨會有後果。誰知好日子不長,民進黨全面執政不到十年,「一黨獨大」又回來了。

既然一黨獨大回來了,就讓我們回憶林正杰的話:「民主要制衡,制衡靠黨外;有黨外,就有進步」!(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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