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匡時/女性在公務體系的出頭機會

在文官體系方面,男女總數大致均等。但在高階文官職位上,性別比例就嚴重失衡。根據銓敘部一一一年十二月的資料顯示,行政院所屬單位十職等以上的簡任文官共六一五九位,其中女性二三四三位,占卅八%,而且她們主要集中在十、十一職等,十二至十四職等的女性文官比例僅有廿六%。而在地方政府,女性文官的發展機會比中央更少。十職等以上的女性文官只占三成,十二職等以上則低於兩成。此外,地方政府共有十位十四職等文官,竟然沒有一位是女性!這些數據顯示,女性要晉升為高階文官,比男性面對更多的挑戰和障礙。
只是這些年來政府推動性別平等不遺餘力,民間也不乏女權倡議者,為何高階文官和政務首長的女性仍偏低?在諸多可能的因素中,我想討論以下兩項因素。
第一,在一個龐大的組織中,長官要提拔幹部時,除了客觀的績效評比之外,彼此的熟悉度和信任感也是重要的決定因素。一般而言,女性部屬(特別是有育兒負擔者)受限於傳統的家庭觀念和壓力,花費在社交活動上的時間往往較男性為少。因此,男性和主管之間通常有較多的社交聯誼,可以拉近彼此的距離和建立信任關係,因此男性也就比女性更容易獲得拔擢的機會。
第二項因素與男女行事作風的差異有關。依據個人的觀察,男性似乎比較喜歡找關係拉關係,也更勇於自我推薦。這種主動積極的作風,對於晉用升遷而言雖然不是無往不利,但目前在政府體系中似乎仍然是相當有效的。
理論上,要消弭上述兩項不利於女性升遷的影響因素,有賴落實更公平客觀的績效考核。然而,公務機關很難有客觀的績效考核,因此需藉由制度法規的設計,給予女性更多的協助。此外,民選首長應該要有更強的性平認識,願意關心女性的工作環境和升遷機會。就這點而言,新北市侯市長與高雄市陳市長能晉用高比例的女性政務官,值得肯定。
有趣的是,在民選的廿二位地方首長中,有十位女性,幾近五十%的比例,與政務官、高階文官的性別結構大不相同。地方首長出線要靠選票,而非長官的提拔,候選人只要能展現出選民樂於支持的特質就可當選。換言之,我們的選民並不歧視女性候選人,很願意給她們當家作主的機會,但公務體系的許多高官和縣市首長卻疏忽了這一點?(作者為陽明山未來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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