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泰/敬老與福利之間

既是個公共議題,就應先釐清「定位」,就像「重啟核四」,從缺電、環保、電價、還是核安的角度來考量?眾說紛紜。「重陽敬老禮金」議題,其定位就比較單純,不外乎「社會福利」與「民俗文化」兩個觀點。
如果是前者,基於社會福利具有「財富重分配」的精神,當然可以「排富」,就如柯市長在上任之後限縮發放對象,須為中低收長者或九十九歲以上人瑞才可獲得「福利」。如果視為「民俗文化」,就不是為了財富重分配或濟弱扶傾,所以之前一直不是法定社福項目,而由地方政府量力而為。
柯市長若堅持當作社福,並沒有錯,可是要注意「重陽敬老禮金」名稱可能需修改,因充滿禮俗文化的味道,何況是自一九八七年就發給禮金,卅餘年來方式略有調整(以前是贈金牌給人瑞),到郝龍斌任內將年齡下修至六十五歲,發放金額也從原一千元調整為依年齡分為一千五、二千、五千及一萬元四個級距。柯市長在二○一六年限縮資格,即使將省下的錢用在更有意義的老人福利事項,會引起長者反彈一點都不意外,因時間久約定俗成了,所以爭議點不只是「有無禮金」,更是對老人的「敬意」!
看看台北市實施近廿年頗受歡迎的「敬老卡」,也是不分貧富都可申請,儘管每個月四八○點的交通補助大部分老人花得起,市府推動該政策的意義不就是「敬老」,並鼓勵老人走出來,促進社會參與嗎?疫情開始之後敬老卡省下不少開銷,市府並沒有把經費轉到其他福利事項,而是進入敬老卡並放寬使用,不就是「敬」嗎?
另一方面,市議會希望恢復敬老金,也不妨考慮柯市長曾擔心的,包括普發一千五百元會不會是浪費?老人家如果不花掉,會不會失去敬老的意義?換言之,除了現金,是否有其他方式也可以「敬老」呢?
綜觀各縣市重陽敬老作為,有不少縣市一樣是發現金,但有針對鑽石婚夫婦送禮者(如苗栗),至於被認為社會福利最好的金門,卻是一瓶酒,由縣府派人親送致敬。簡言之,不一定要用金錢來衡量「禮俗」,就像是父母生日,子女可以給紅包、也可以請吃飯、或買父母需要的東西;重點在於是否有誠意?
還記得廿餘年前,台北市率先幫老人繳健保費的政策嗎?當年阿扁開出這張支票,一直到十八年前筆者任職社會局時,已成為老人福利項下最大的支出。由於當年北市福利一枝獨秀,北縣人口雖比北市多一百萬,老人卻沒有北市多,加上人口老化逐年上升,調整健保費補助勢在必行。最後,筆者計算出有扶養老人家戶綜所稅級距的分布,決定以廿%為排富門檻。市府除了宣導並由市長寫信給這些「被排除者」,闡明原因與省下的錢的用途。所幸未導致明顯反彈,此制度至今仍在沿用。
北市老人人口成長快速,相關福利事項也在成長,有限的經費該怎麼用?市長不想用「發錢」來「討好」民眾,在當前政治人物中,是少有的氣魄,至於要如何落實?多想一下。(作者為退休台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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