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家觀點/行李失竊的小蝦米,政府不能缺席
女星林千又指控,去年搭乘阿聯酋航空商務艙期間,兩只托運行李遭人撬開並竊取物品,損失約新台幣一一○萬元。事後她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訴及求償,卻遲遲未獲妥善處理。然而,這起事件真正值得關注的,不能只停留在個案本身。
我們更該問的是:當台灣消費者面對國際航空公司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時,究竟誰來幫消費者?政府又在哪裡?行李遭竊,不只是「賠多少錢」的問題,一般旅客可能以為行李不見了,就按照行李裡面的物品價值賠償。但實際上,國際航空運送涉及不同法律制度及國際公約,行李遺失、毀損、延誤等情形,也可能有不同的責任規範與賠償上限;航空公司與旅客之間的運送契約,也另有相關條款。因此,「行李遺失」、「行李毀損」與「行李遭竊」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這些問題都應被調查,不能只用一句「航空公司賠償有上限」就草草結案。
小蝦米面對大鯨魚,政府不能袖手旁觀,消費者與大型航空公司之間,本來就存在資訊、資源及談判能力的巨大落差。航空公司熟悉國際航空法規、運送條款及內部作業流程,旅客卻往往只是買了張機票,把行李交給航空公司,甚至不知道行李離開自己手中後,究竟經過多少環節。
一旦發生失竊,消費者往往只能透過客服信箱、電話或申訴表單反覆追問。如果航空公司遲遲不回覆,消費者還能怎麼辦?難道只能自己找律師?難道只能跨國訴訟?難道最後只能認賠?
如果一般消費者面對跨國企業時只能如此,那麼消費者保護恐怕只剩下紙面上的權利。因此,交通部、民航主管機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體系,都應該正視這類跨境消費爭議。
政府至少應協助消費者釐清適用法規及申訴管道,並在重大消費爭議發生時,提供必要的行政協調及法律資訊。對於長時間沒有回應消費者申訴的業者,也應檢視其客訴處理制度是否合理。
消費者也要提高警覺,做好自保;政府應積極作為,並不代表消費者就可毫無風險意識。第一、貴重物品盡量不要托運,能隨身攜帶就不要放入托運行李;第二、選擇結構牢固、鎖具可靠的行李箱;第三、托運前一定要拍照存證。若有高價值物品,更應保存購買發票、收據、保固資料等證明;第四、增加辨識度,但不要增加價值感,降低拿錯行李的機會。
主管機關也應檢視航空公司行李運送及客訴處理制度,要求業者提供明確的申訴窗口、案件追蹤機制及合理回覆期限。對重大行李失竊案件,也應思考建立更有效的調查、協調及通報機制。
消費者自保,是第一道防線;企業負責,是第二道防線;政府監督與救濟,則應是最後一道防線。消費者可以是小蝦米,但政府不能讓小蝦米獨自面對大鯨魚。政府真正應該做的,不是替某一位消費者出氣,而是建立一套讓所有旅客都能安心搭機、放心托運,發生問題後也知道如何求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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