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DNA 選舉底線在哪

今年十一月地方選舉將近,台北市長蔣萬安的身世再次成為政治攻防焦點,甚至有人主張蔣萬安驗DNA。四年前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綠營也曾大打蔣萬安身世牌,公開要求他驗DNA。這次蔣萬安回應「每遇選舉就要他驗DNA」。問題是,要求政治人物驗DNA是否合理?值得台灣社會認真思考。
首先,選民要問的是,我們究竟是選市長,還是審查血統?一個人適任市長與否,不是從DNA評斷。蔣萬安應接受檢驗的是上任以來的政績、能力、操守、政策與公共責任,而非祖父是誰。其次,公開DNA涉及親屬個資隱私;政治人物必須接受監督,但政治監督如何須揭露私人基因?
若沒有法律或重大公益之理由,不能因為政治鬥爭就要求政治人物公開DNA。公布一個人的DNA檢測結果,不只涉及當事人,也將牽涉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隱私。公開DNA不只是驗證一個人的血緣,還會把整個家族的基因關係一起拖進政治漩渦。
再者,要求他人驗DNA,也不符民主法治的舉證原則;這邏輯理當是指控者須先提出證據,而不是「我懷疑你,所以你必須公開舉證以證明自己清白」、「你若沒問題,為什麼不敢驗?」此類指控不僅是以政治訴求侵犯個人隱私,更違背民主法治舉證原則。
在台灣政治場域中,侵犯個人隱私之舉屢見不鮮;最典型的案例是,二○○五年台中市長選舉期間,國民黨候選人胡志強遭對手陣營以「健康問題」攻擊。當時民進黨立委林進興與法醫高大成在選前舉行記者會,公開一份據稱是胡志強在台中榮總的病歷資料,試圖以其健康狀況影響選民判斷。
二○○八年,美國波士頓大學Robert C. Green與George J. Annas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發表〈總統候選人的基因隱私〉(The Genetic Privacy of Presidential Candidates),提出「基因麥卡錫主義」。他們警告,在負面選舉與政治抹黑的環境中,對手陣營可能利用基因資料攻擊候選人。兩位作者更主張,候選人應抵制公開自己基因資料的要求,任何一方競選團隊,也不應試圖取得或公布對手的基因資訊。
對照台灣現況,「基因麥卡錫主義」的政治審查已從政治人物本人延伸到下一代。蔣萬安之子參加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甄選一案,已發展到國家機器介入調查,不但受到國教署、廉政機關的關注,監察院也向北市教育局詢問交換學生計畫的流程、核定及資料揭露等事項。
從胡志強到蔣萬安,基因麥卡錫主義提醒台灣社會,政治人物不但沒有義務公開自己的血統,更不應把DNA鑑定、病歷、配偶、子女、父母等隱私領域,變成攻擊特定政治對手的手段。否則基因麥卡錫主義敲響的,將是台灣民主喪亡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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