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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失智後 權利誰守護

父親節前夕,看見台灣失智症協會日前發起「失智症基本法」連署立法,感觸良深。

筆者父親去年九月因為肝臟腫瘤出血休克倒下,一病再病,現於意識清楚與迷糊間徘徊。由於傳統重男輕女觀念,父親的健保卡、銀行存摺、印章、房地產所有權狀全由弟弟控管;妹妹告訴社會局社工,父親屬於「早期失智」。

今年四月,終生關愛父親的二伯父去世,父親意識清醒時,嚷著要去為二伯上香,母親和弟弟為了阻擋,丟掉堂姐寄來的訃聞,清空爸爸和伯父們、堂姐、表姐的群組;去年十一月被弟弟家暴的我,只能趁外傭倒垃圾時,去和爸爸說話,發現父仍有許多清明時刻,總是眷戀傾聽原生家族近況。

上個月十四日,找到機會去探望父親,當時換上外出鞋的父親,搞不清楚到底要去吃飯、還是就醫?筆者鼓起勇氣問弟弟,不但完全不回答,還拿手機反拍我,最後是拉爬梯機人員告知:去醫院。

婆家社經地位優越的妹妹,甚至透過社工,拜託我去醫院詢問醫生父親醫療現況;但由於父親的健保卡及相關資料均不在我們手上,完全無法了解父親醫療狀態。

父親從五月中旬體力快速下降,弟弟執意將起身、行走必須靠人輔助的爸爸,跟對爸爸態度不佳的外傭安置在頂樓加蓋,由掌握爸爸所有證件的弟弟,叫爬梯機才能外出,成為被弟「全面控管」,外傭如監視器隨時回報我與爸爸談話內容。

父親手機最近出現銀行App,但父渾然不知,只要有父親資料、自行設定密碼,領取父親帳戶金錢並非難事,連社區免費法律諮詢的律師,都表示這並不罕見。

律師表示,「看過太多照顧者,輕易將失智父母財產納為自己的財產。」詢問律師認同「失智症基本法」立法嗎?律師認為:「有必要!讓失智者有完整的法律保護,而不是散見各法條。」並且提醒「意定監護」、「財產信託」、「醫療決策代理」等司法程序,必須在一個人意識清楚時辦理,因此尚未失智的中高齡「老人預備軍」,其實也該正視「失智症基本法」。

今年父親節,祈願「失智症基本法」早日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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