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關鍵 在人才非稽查

食品安全事件屢屢引發社會關注,政府也投入大量資源強化稽查。然而,食品安全若只依賴事後檢查,往往只能降低損害,無法從源頭預防風險。真正的食安,應建立在專業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完善執法制度之上,而非僅以稽查次數作為衡量成效的指標。
食品從業人員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無論是餐廳廚師、中央廚房工作人員,或是夜市與流動攤商,只要具備正確的食品衛生知識、食材保存觀念及食品製作技能,便能有效降低食品汙染及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從源頭提升整體食安水準。
因此,政府可以研議逐步提升食品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例如擴大食安教育訓練,鼓勵流動攤商及餐飲從業人員取得餐飲相關丙級技術士證照,並建立持續教育及定期複訓制度,使專業技能與食安觀念同步精進。
另一方面,亦可善用數位科技,透過線上課程、數位教材、測驗及定期回訓等方式,協助攤商及微型創業者以較低成本取得必要的食安知識與專業技能,降低制度推動門檻與遵循成本,在兼顧食安的同時,也兼顧微型創業者的經營需求,讓食安管理與產業發展相輔相成。
此外,政府應將有限的行政資源投入於風險較高、管理較為薄弱的領域,而非將大量人力反覆用於已建立食安管理制度的食品業者及餐廳。對於流動攤商、臨時市集、地下食品工廠及其他高風險食品販售型態,應建立更完善的教育、輔導及管理機制,透過專業培訓、證照制度及風險分級管理,提升整體食品安全水準。
部分流動攤商因營業型態流動、管理不易,形成管理灰色地帶。相較之下,合法餐廳及食品業者除須負擔租金、人事、勞健保、稅負及各項法令遵循成本,還需接受定期稽查與食品安全管理。若有限的行政資源長期集中於合法業者,而對高風險、管理較困難的對象缺乏有效管理,不僅難以提升食品安全,也可能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因此,政府應建立更完善的流動攤商登記、教育訓練及輔導制度,逐步將其納入食品安全與稅籍管理體系,在保障消費者健康的同時,也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
此外,政府亦可以研議成立任務編組的「食安警察」或食安執法單位,跨部會整合衛生、警政、農政、財政及地方政府等跨機關資源,專責查緝無照食品製造、地下食品工廠、違法添加物、來源不明食材、逃避管理的流動攤商及其他重大食安犯罪,並運用科技執法、風險分析及跨機關資訊整合,提高查緝效率,將有限的人力集中於高風險對象,以提升食安治理效能。
食安的核心,不在於增加稽查次數,而是培養更多具備專業知識、食品衛生素養及責任意識的食品從業人員,並建立風險導向的管理制度與專責執法機制。唯有以人才培育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專責執法為後盾,才能建構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台灣食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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