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加重刑責 難防新興毒品氾濫
聯合報陽光行動大篇幅報導校園毒品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然而,若從實務工作經驗來看,更精確的說法應是「少年毒品問題」,因為毒品施用並非僅局限於校園,而是已逐漸向校外、社區及網路社群擴散,校園只是其中一個重要場域。
其中,依托咪酯透過電子煙施用,因具有攜帶方便、施用快速、隱匿性高及不易查緝等特性,更令人憂心。事實上,在依托咪酯尚未列入毒品管制前,早於民國一一三年初即已在青少年族群間快速流行。當時,由於尿液毒品篩檢項目尚未納入依托咪酯,因此許多少年雖有施用行為,檢驗結果卻呈現陰性,造成執法、輔導及統計上的嚴重落差,也使該物質得以快速擴散;直到相關單位開始加驗後,才發現施用情形遠比預期嚴重,因此於同年八月列為第三級毒品,其後再提升至第一級毒品管制。
然而,將某一新興毒品提高管制層級,固然具有嚇阻作用,但恐怕仍無法根本解決問題。原因在於,新興毒品具有高度變異性,當一種物質遭到管制後,地下市場往往很快便會出現新的替代物質。因此,毒品防制策略不宜僅聚焦於特定物質的加重處罰,而應從降低潛在施用人口及建立對新興毒品快速監測與因應機制著手,才能真正提升整體防制效能。
此外,報導中多次強調加強反毒宣導,但宣導措施往往對原本就不會接觸毒品的學生較具效果;對於出缺席不穩定、學習動機低落、具有中輟風險,甚至已脫離校園支持系統的青少年而言,傳統宣導的影響相對有限。
因此,筆者認為,校園毒品防制應更重視建立正向校園氛圍。所謂正向氛圍,不只是反毒宣導,更包括培養學生拒絕毒品的技巧、提升新興毒品及電子煙的風險辨識能力,並善用同儕支持力量,協助高風險學生遠離毒品誘惑。同時,透過多元社團、運動、志工服務及休閒活動,增加青少年正向參與的機會,降低其接觸毒品及電子煙的可能性。
毒品防制不能只靠法律加重刑責,也不能只依賴宣導教育,而應從預防教育、校園文化、家庭支持、同儕力量及社區資源共同著手,才能真正降低少年接觸毒品的風險,建立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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