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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監察權 監院竟無言

總統府日前公布新一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也讓監院存廢再度成為政壇焦點。包括台北市長蔣萬安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皆拋出應廢監察院的提議。
有趣的是,面對自身正當性一再遭受質疑,以及監察權對國家到底有何益處,第一時間跳出來說明與辯護的卻不是監察院,而是理論上應受監察權監督與制衡的行政權與立法權。卓揆建議蔣市長「多談談市政」;民進黨立院黨團則稱,立院審查人事權時,應共同支持優秀人選。
事實上,監察權的行使包括收受人民書狀,據以進行對公務人員的失職調查;主動對各級行政單位與地方政府提出糾正、彈劾、糾舉等監督行動;處理公職人員的財產申報,落實陽光政治;透過院內「國家人權委員會」維護與擴大國內人權。簡單來說,倘若監院確實有所作為,理當向全民公諸其豐功偉業。只要能取得社會認同,相信朝野立委也會尊重民意。
總之,當監察權存廢面對挑戰時,最先跳出來據理力爭的竟然不是監察院,實在很難不讓人打上大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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