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國父理念 選出有風骨監委

台北市長蔣萬安與若干國民黨立法委員近日主張廢除監察院,理由不外乎今日監察院已經失能,甚至淪為執政黨酬庸與籠絡綠營支持者的機關。這樣的憤怒,當然有憑有據,畢竟監察院若不能超然獨立,不能有效糾彈失職官員,不能對行政權產生真正制衡,人民自然會懷疑:這樣的監察院還值得維持嗎?因此,我支持對於不能體現監察超然公正理念的監委候選人投下否決票。

然而,政治人物最該警惕的事,正是把對人的不滿,直接擴大成對制度的根本否定。今日監察院的問題是監委提名「被執政黨化」的問題,是監察委員已然失去超然風骨,當然應大刀闊斧改革;但是這並不等於就應該廢除監察院,更不等於國民黨可跟著民進黨輕率背棄孫中山先生五權憲法的根本設計。如果連自己總理的遺教都廢除了,國民黨還剩下什麼精神資產?

對中國國民黨而言,監察院不是普通的治權機關,更不是可因一時政治攻防而任意丟棄的制度零件。孫中山先生創設五權憲法,正是要把中國傳統政治中原有的考試與監察這兩項精神,結合西洋憲政制度,使行政、立法、司法、考試與監察五權各安其位且各司其職。五院制中央政府不是三權分立的附庸,更不是歐美憲政的複製品,而是中華民國最具主體性與創造性的制度安排,因此成為了立國準繩。

監察院若被廢除,中央政府就不再是完整的五院制。有人說「廢院不廢權」,把監察權移交給其他機關即可。這種說法乍看很折衷,其實已經改變孫中山五權憲法的根本精神。監察權若併入立法院,必然更深層捲入政黨席次、黨團攻防與選舉算計;若轉入司法系統,則會喪失其作為獨立治權的憲政意義,使得監察權變成司法權的一環,而不具有防範於未然,完整行使彈劾、糾舉與審計權。

孫中山先生深知用人不能任由行政私相授受,糾彈不能任由國會政爭操弄,更應該在司法訴訟前優先展開制度性防弊,因此才主張設置監察院。今天國民黨若連這層道理都不明白,還能說自己繼承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嗎?

回顧中華民國憲政史,兩蔣時期監察院曾經展現「打老虎」的憲政機能,蔣中正總統時期,副總統李宗仁違法失職,監察院提出彈劾,最後促成國民大會依法罷免;行政院長俞鴻鈞貽誤國家要政且妨害監察職權,更曾遭監察院彈劾並懲戒。蔣經國總統時期爆發十信案,監察院調查追究財政金融體系的行政責任,造成財政部長陸潤康與經濟部長徐立德去職,這對當時政經權貴有如投下巨大的震撼彈。

這些案例說明若監委有風骨,懂得尊重制度尊嚴,當然能上究高層且下肅官箴。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守住制度,而不是毀掉制度。監察院正被民進黨酬庸化,國民黨更應該主張嚴格的資格審查,未來執政後應提出政黨退出監察院的相關配套機制,使監察院重新恢復「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的憲政尊嚴。期望蔣萬安與國民黨立委回歸孫中山理念。

蔣萬安 監察院 台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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