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上路再攔檢 慢半拍

近期接連傳出毒駕奪命案件,肇事者多與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有關。警方展開專案取締,行政院會也已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加重毒駕犯罪的刑度。政府動起來當然必要,但若治理重心仍只放在查獲件數、取締績效與專案成果,不只治標不治本,甚至可能產生新的公共安全風險。
毒駕必須嚴格取締。但若政策思維只剩加強路檢、增加查獲量、公布績效,便可能陷入危險循環:執法壓力愈高,部分毒駕者因持毒、毒駕、通緝或前科壓力,更可能拒檢逃逸;逃逸愈多,市區追逐與衝撞風險愈高。表面看是積極執法,實際上卻可能把風險轉嫁給一般用路人。
重要的是,毒駕不是問題起點,而是毒品治理失靈後在道路上的終端爆炸。當社會只關注警方是否攔查、刑責是否夠重時,更該追問:依托咪酯從哪裡來?為何能快速流入市場?根據食藥署統計,依托咪酯從一一二年檢出廿二件,一一三年暴增至兩千七百餘件,去年更逾兩萬件。這不是單純吸毒人口增加,而是成熟供應鏈已經形成。
許多人把問題歸咎於電子煙,但電子煙只是載具;真正核心是毒品原料與供應鏈管理失控。許多新興毒品的關鍵化學原料本身未必列管,可合法進口,甚至具有醫療、化工或研究用途;問題不在原料是否合法,而在主管機關是否掌握誰進口、進多少、用途為何、最後流向何處。若原料可以合法進來,電子煙載具容易取得,網路平台持續販售,最後再由警方在路口攔車抓毒駕,根本是把反毒工程倒過來做。
政府應建立高風險原料清單、異常進口預警、用途申報查核與跨部會流向監控平台,讓毒品在尚未製成煙彈前就被攔截,而不是等到流入校園、街頭與方向盤後才亡羊補牢。
許多國家已將新興毒品前驅物管理提升至國安議題,日本透過海關、警察與衛生部門整合監控;東南亞也在國際合作下建立區域原料監管與情資交換平台。反觀台灣,近年跨境司法互助與犯罪情資合作能量下降,當犯罪集團跨境合作、洗產地、換路線,政府卻仍把主要精力放在末端路檢與專案掃蕩。這種治理模式看似有力,實則被動防守。警方再努力,也不可能靠攔車解決整條跨國供應鏈。
更諷刺的是,政府最熱中的往往是績效式執法。專案掃蕩有畫面,查獲件數有數字,移送人數可交代成果;至於原料流向管理、跨境情資合作、檢驗制度改革、戒癮治療與再犯防制等重要卻耗時的工程,因為沒有立即掌聲,也不易轉化為亮眼政績,往往被擺在次要位置。
毒駕肇事,是毒品治理失敗後的終端爆炸;警方大執法,只是爆炸後的現場清理。真正有效的反毒,必須讓原料進不來、流向藏不住;否則再多查獲數字,也未必代表更安全的社會,反而可能讓無辜民眾成為績效式治理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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