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案 凸顯司法爭議
前中天記者林宸佑(即馬德),因涉及反滲透法、行賄與洗錢等罪,遭橋頭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處十二年重刑,法院亦續為羈押禁見。由於此案涉及國家機密與新聞自由之界線,真相到底如何,實待未來審判釐清。只是此案發展至今,卻已凸顯司法諸多問題。
由於馬德案,涉及高機敏之事務,若將調查過程與結果曝光,必使人有所準備,而可以為滅據或逃亡,甚至想辦法使相關人證封口。故於此等案件之偵查,就更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只是在馬德案中,就如過往,總有偵查機密由某些媒體所報導,致使偵查不公開,又成為法條之宣示。尤其一旦被告遭羈押禁見,若偵查機關繼續放任調查資訊大公開,在被告已與外界隔絕,且其辯護人又受到偵查不公開的限制下,就等同在起訴前被捆綁手腳而一直挨打,卻無處且無力為自己辯駁。如果起訴後,被告繼續被羈押,不僅使當事人不對等的地位,更為加劇,亦會使羈押成為取得被告自白之手段,致形成所謂人質司法。
由於馬德案所涉及的反滲透法、行賄、洗錢等罪,檢察官皆求處法定的最重刑期,顯現檢方維護國家安全與打擊不法的決心。只是起訴,只是檢察官所指控之事實,且在此案中,因涉及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與金流等等,是否皆有足以支撐事實的罪證,抑或會因台灣於國際刑事司法之困境,致處處出現斷點,致又流於一種臆測或推測,實都有待審判來證明。尤其若被告真有如檢方所指,受對岸指示為反罷免宣傳、行賄軍人的白手套、甚至可能用虛擬貨幣來洗錢等等,其不法獲利的虛擬貨幣價值,竟僅相當於台幣十多萬元,這實在令人難以想像。
也因此,針對起訴之事實,就待於審判程序中,由檢方來加以舉證,並因此能在公開審判下受公開檢視。尤其是從今年開始,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也擴及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罪;剛好在馬德同案被告之軍人,正有涉及此等罪名者,就可藉由六位國民法官的參與,來制衡三位法官所可能產生的恣意與專斷,期使判決更能受到人民之信任。
只是此案因涉國家機密,橋頭地檢署已在新聞稿中表明,將向法院聲請不公開審判,亦不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若法院皆為同意,則此案不僅無法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更無任何透明性,故最終不論判決有罪、無罪,肯定都將無法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
若法院裁定不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在此案亦有涉及國家安全法下,依據國安法第十九條,就得由國家安全專業法庭來審理。惟此等法庭的法官,到底是在落實專業審判且處於公正客觀的第三者,抑或是偏執於國家安全至上的維護者,恐都值得深思,更待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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