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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車酒駕 微型電動二輪車更危險
聯合報報導,「慢車酒駕」較前年暴增六成四。警方指出,部分民眾為了避免被查獲酒駕,改以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然而,慢車酒駕同樣可能因蛇行或失控而釀成事故,對行人與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成為現行交通管理的一大漏洞。
北市由於交通擁擠,自行車確實成為通勤方便選擇,卻也有不少路段在原本就狹窄、且停放眾多機車的人行道上增設「自行車道」,導致自行車與行人爭道的情形屢見不鮮、險象環生。若是單純的人力自行車,甚至是電動輔助的YouBike,尚在可接受範圍內;令人憂心的是,在台北街頭經常可見一種車輛,外觀看似有腳踏板,但實際上主要由電力驅動,屬於「微型電動二輪車」。這類車輛體積較大、速度飛快,卻常混行於人行道,對行人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依現行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在人行道行駛,實務上卻是取締不足。這些車輛時而行駛於慢車道、時而騎上人行道,違規情形普遍,卻未見有效遏止。再加上聯合報報導揭示的現象,若有民眾飲酒後,為規避汽機車酒駕取締,轉而騎乘此類車輛上路,無疑是將風險轉嫁給行人,對公共安全造成更大隱憂。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正視此一政策漏洞,加強取締違規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並檢討相關罰則是否足夠嚇阻;不能讓「換一種車就能規避酒駕刑責」,成為社會默許的灰色地帶。
誠然,這類車輛多未懸掛傳統車牌,對以科技執法直接舉發造成困難。然在AI輔助執法逐步發展的今日,應可結合影像辨識與現場攔查機制;一旦偵測到異常或疑似違規車輛,可即時通報並加派警力攔查開罰。唯有嚴格管理並有效執法、杜絕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駛上人行道,並加強取締慢車酒駕,才能還給行人與合法騎士們一個安全、乾淨的用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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