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核電 綠電失敗產物

綠電是被誰搞砸的?是台灣的政治文化。太陽能光電不是壞東西,但因為短期獲利驚人的誘惑,變成土地蟑螂圈地賣地、政治人物勾結土地開發商圈地套利的模式。風電業呢?美其名要推動國產化,導致設備、材料採購綁標綁規格。不合理的狀況加上在地喊價、各種「地方頭人」的回饋要求,導致風電外商陸續撤出台灣。
綠電的核心是長期與永續,在台灣的政治文化下卻變成短線套利的工具。筆者離開市議會後,投入另一項綠能產業「小水力發電」。相對於太陽能來說,小水力發電系統用地需求小,五十坪左右的土地面積就可開發,且這樣的水力發電模式非常適合台灣。日本在三一一大地震福島核災後,把小水力發電列為國家重點綠能項目,目前全日本的小水力發電裝置容量已近4GW。
日本專家曾評估全台的小水力發電規模,約在二點六GW左右,已超過核三廠的裝置容量(一點九GW)。但現況是小水力發電,在台灣不到○點二GW,為什麼這麼少?因為相對於太陽能產業,水力發電的技術門檻高、回收期相對長。初期要投入水文監測、水理分析、地質探勘、邊坡穩定性分析;要先確定水文條件適合、不會因為暴潮或是極端氣候造成機組損壞,才能進入正式開發作業。
開發作業,這才是最卡關的地方!水力發電必須要整合水利、土地、電力系統,河川、土地基本上都是政府的;光是要申請水權、用地使用權,就已橫跨經濟部水利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財政部國產署,有時還會遇到退輔會、地方政府管轄的土地,所以一個具備開發條件的案件,從環境評估、水權、土地使用、申請饋線、水保計畫、再生能源設置許可、地方政府再生能源同意備案...,等到正式取得開發許可,可能已過了三年,對大部分綠電業者而言,這時間太久了!
不過,小水力發電就是項「細水長流」的產業,以日本來說,一個成功開發的水力發電廠,只要維護得宜,都是八十至百年以上的使用年限;另外水力發電有個特點,就是「廿四小時發電」;和太陽能光電一日有效發電時數僅四至六小時相比,水力發電的單位裝置容量發電量是太陽能的四至六倍。
此外,水力發電只要水利設計好(包含魚梯等設計),對生態的影響幾乎是各種綠電中最小的。概念是「借用原本流過的水,發完電再還給河川」,且好的設計,一滴水能多次發電。小水力發電的技術成熟後,有更多偏鄉能藉微水力發電系統提供「自給自足」的社區用電。在遭遇天災導致集中式電網斷電時,微水力發電可持續運作,成為防災型的分散式發電系統。但可惜因事涉「跨部門整合」,在台灣就變得很困難。
最近賴總統宣布要重啟核電,核三廠成為最可能重啟的選項。但除了核電,台灣有另一條可行的綠電路徑,需要行政院有魄力的跨部門整合推動。台灣有條件可追上日本,善用山高水急的特性,讓小水力發電供應的綠能不只提供產業所需,也能帶來社區的韌性。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