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正在走一黨獨大回頭路

昨日在立法院出現一個引發爭議的場景,李貞秀以立委身分站上質詢台,內政部長劉世芳卻拒絕接受質詢。這不僅是單純的政治衝突,更牽涉到憲政制度的根本問題,亦即劉世芳選擇性接受國會監督,對照賴總統大談「台灣不要走回頭路」,何其諷刺?

民主憲政體制中,行政權接受立法權監督並不是一種「政治禮貌」,而是憲法義務。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的制度設計,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必須到立法院備詢、接受立委質詢,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確保政府權力受到民意機關監督,避免權力集中於行政權。

李貞秀的立委資格尚未依法撤銷,她即是合法立委,當然具有質詢權。即使存在政治爭議,只要沒有經正式法律程序確認資格失效,劉世芳即無權力自行裁定是否接受質詢。若劉世芳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接受誰的質詢,國會監督權威何在?今天可以因政治爭議拒絕某位立委質詢,明天也可能因為立場不同而拒絕另一位立委,如此質詢制度豈不淪為形式?行政權可以凌駕於立法權之上?

其次,台灣民主化以來,行政官員到國會備詢早已是憲政體制的日常運作,即使在朝野衝突激烈的時刻,行政部門首長也不能公然拒絕立委質詢;今劉世芳大開拒絕備詢的先例,意味著行政權僭越立法權的界線。這不只是單一部會首長的態度,更反映台灣政治文化的轉變;行政部門將國會視為對手,而非制度上的監督者。

國會監督行政部門,是為了確保政府權力受到制衡;愈強勢的政府,愈需接受監督;愈有施政信心的官員,更不應害怕面對質詢。若劉世芳可以選擇是否接受立委質詢,那麼問題將不只是朝野對立,而是動搖憲政秩序。

劉世芳拒絕接受立委李貞秀的質詢,不只是一場質詢是否能順利進行而已。此前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僅是賴政府破壞憲政的冰山一角。台灣民主憲政已面臨崩解,在權力分立體制下,行政部門首長竟可拒絕立委質詢,將國會視為橡皮圖章。

民主制度的核心從來不是誰執政,而是權力是否受到約束。若劉世芳身為部長可以拒絕立委質詢、卓榮泰身為閣揆可以不依法行政、拒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被削弱的不只是國會權威,而是葬送民主憲政基礎。劉世芳與卓榮泰兩位旗手所為,印證賴政府想走的是一黨獨大的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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