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重談關稅 須國會支持

美國最高法院以六比三判決裁定,川普總統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全球「對等關稅」措施違法,原因在於該法並未授權總統單獨制定關稅,關稅制定權依憲法屬於國會權限。判決對川普貿易政策構成重大挫敗,也為美國國內和國際貿易政策帶來不確定性。
判決明確指出,總統不得依模糊授權即採取大規模關稅措施,須獲得國會授權才能實施深化型的貿易政策,這強化國會對外貿易政策的法律監督功能。若川普政府依據IEEPA徵收的關稅被視為非法,可能引起一連串產業要求退還已繳稅額的連鎖反應,將造成美國國內市場與政府收入結構重大混亂。而這項判決對台美關稅談判與未來貿易協議,有幾個關鍵影響:
第一,台美關稅協議的法律基礎需更明確。台美「對等關稅」談判,是以川普政府提出的架構為前提來協商。這種協議若依附在已被法院裁定無效的IEEPA制度下,未來須重新尋求合法的授權與政策基礎;談判框架需朝向經國會批准的貿易權力模式調整,才能避免類似政策被司法推翻的風險。第二,台美貿易協議需經國會授權。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後,在未來的關稅協議中將削弱美國行政部門單方面的協議效力;若要讓協議具穩定性與法律保障,須由美國國會直接立法或授權,透過更正式的貿易協定架構來落實。對台灣而言,談判同樣也不能只經過行政部門,需要做為立法機構的國會參與。
第三,對台企與市場的不確定性。以台灣被課徵百分之十五對等關稅為例,美國最高法院否決川普關稅措施的合法性後,原本預定的台美關稅減免即需重新評估;若美政府必須以其他法源重新提出課稅或減免條款,台企在出口策略、投資布局等面向將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第四,台美談判的策略重整。儘管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的對等關稅違法,台灣仍應積極推進與美方更全面、更明確的經貿合作協議,而非單靠關稅減免等片段性措施。未來的談判重點應從「單一關稅稅率」轉向整體投資、供應鏈安全、經濟互惠安排,如半導體投資、供應鏈合作、對等性的市場開放承諾等。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川普對等關稅違法,不僅是美國憲政制度權力分立的重要例證,更對與包括台灣在內的貿易夥伴談判產生深遠影響。這場判決說明了,任何重要的貿易條款都須有清晰、合法的基礎;行政部門單方面決策若缺乏國會支持,其有效性即可能隨時被推翻。台美關稅協議須在更穩固的法制框架下重新定位,以降低政策不確定性。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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