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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這一槌 能敲醒賴政府?

美國最高法院認定川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實施的全球性關稅違法,這項裁決直接推翻川普經濟戰略的重要支柱,也重新界定了行政權與立法權的界線。此判決證明了民主的根本原則,亦即民選總統也不能凌駕憲法。行政權若把自己凌駕於立法之上,民主的骨架就會先鬆後崩。美國最高法院給賴政府的警訊是,大法官是權力的制衡者,不是政府行政權的延伸者。

首先,最高法院判決的意義是收回川普的行政擴權。川普的關稅政策不是單純經濟政策,而是外交與安全工具。他利用「國家緊急狀態」名義對全球課徵廣泛關稅,以迫使貿易讓步。但此次裁決明確指出,關稅屬於國會權力,行政部門不得以「緊急權力」取代立法程序;換言之,美國司法正式宣告總統不能單方面改寫全球貿易秩序。

其次,台美關稅談判本質是「行政協議」。賴政府宣布與美方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主要內容包括對等關稅確立為一成五、二○七二項輸美產品獲豁免、半導體適用「二三二條款」優惠、台灣承諾大規模對美投資(約五千億美元),行政院將其定位為「重大外交與經貿突破」。但問題在於這是一份行政部門協議,並非美國國會批准的正式的FTA,美國最高法院形同否定由行政權主導的關稅協議。

再者,台美談判協議在法律上已出現不確定性。行政協議不等於長期法律保障,美國最高法院已裁定行政部門不能用非常授權決定關稅;台美關稅協議來源屬行政裁量,未來可能被美國國會否決,或被美國法院推翻。賴政府與美方談到的只是「政策優惠」而非「法律權利」。

最後,賴政府以為只要與美國行政部門談成,就等於取得安全與經濟保障。美國最高法院卻用判決證明川普政府無法保證行政承諾的持續性。賴政府須面對三個戰略現實:一是不能把行政談判當成外交勝利終點;二是真正具有保障的是條約,而非行政備忘錄;三是美國內政變化,可能直接重寫台灣經濟環境。

川普任命的大法官也否決川普,這意謂著美國大法官不是效忠總統、不是服務執政黨、不是維護任命者的利益,而只效忠憲法,制度忠誠高於政治忠誠。對照台灣,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院同意而任命,組成憲法法庭職司違憲審查;但憲法法庭卻以「緊急」之名,五人即可「開庭」,在重大的釋憲案與判決中屢被質疑袒護行政權、高度介入政治爭議。大法官成為賴政府擴權的助燃器,如何維持司法權超然中立?

(作者為大學教師)

川普 對等關稅 台美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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