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住「新成年族」的卡債隱憂

自從三年前成年年齡調降為十八歲後,「新成年族」的信用卡債務問題並未獲得關注。尤其是學生,甚至是「身心障礙」學生的卡債。現行金融規範其實潛藏隱性問題,大學端老師們已親身見證。
首先,金管會雖有規定,全職學生申請信用卡以三家發卡機構為限,且每家信用額度不得超過兩萬元。但銀行只要看到申請者已成年且有全職工作穩定收入證明,授信額度就可能會高過兩萬元,銀行既無義務也無從查證學生身分。
但「在學生」每學期都可能受課業等各種因素影響而中止就業,收入有瞬間歸零的可能。選擇念夜校的學生更常是家庭經濟力較弱,一旦有債務,家裡更不可能幫其還債。
其次,基於不歧視原則,成年且有完全行為能力之身心障礙學生(未受輔助或監護宣告),一樣可申請到信用卡,無分障礙類別與程度。但身障學生要找到打工或全職工作比一般人更難,若被詐騙而產生卡債,家裡又是經濟弱勢,學生壓力只會更大。
台灣出現「卡奴」一詞距今已超過卅年,連解方「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法距今也近廿年。當年「卡奴」經驗顯示,各年齡層的人有了卡債時,光是開口求助都難上加難。若向高風險的體制外管道(當舖、高利貸或融資公司)求解,以債養債,結局更是萬劫不復。
但今日的「新成年族」學生還是有人不知道,直接找卡債銀行協商才是正解,才有可能談出務實可行的還款計畫,而非逃避卡債銀行。還有,一旦有債務,都可以找法扶基金會做「消債」諮詢。
被卡債逼急了的學生,若家無後援、又被課業卡住而無法就業,極可能自己有一餐沒一餐,焦頭爛額煩惱債務,身心健康出問題。一旦壓力爆表,隨時可能做出危及生命的風險行為。
根據這幾年在大學端的觀察,此時如果通報學生有風險,接案的不論是校安中心、縣市心衛中心或社福中心,標準作業流程都是先電話詢問案情,而非約學生見面,所謂「電話式社安網」;且往往優先關注生命安全,或各自業務守備範圍。結果往往是片面了解,難獲問題全貌;但缺乏問題全貌,何談解方。
簡言之,社會缺乏一個會在第一時間就主動拜訪落難學生,了解全盤問題的人。如果沒有當面談,光憑打打電話給一個陷入絕望的人,學生通常難以相信社會有誠意協助他解決難題;如果沒當面談,社安網也無從知道學生的問題源頭在金融債務,而不是生命安全。
要能約到學生來見面,靠的不僅是接納與關懷的態度,更關鍵的是還須具備基礎法律與金融卡債等專業知識,才能贏得學生信賴,也才會據實以告,且全盤相告。
唯有掌握全盤資訊,才算與學生的認知同步,才有機會與學生討論出解方的輕重緩急。經驗顯示,往往在這番撥雲見日後,學生就會成為解決自己問題的主角,而社會就遠端陪伴即可,有效化險為夷。
提醒政府應關注「新成年族」的卡債隱憂,且社安網應改變現行被動作法,改為主動出擊優先面訪,並培訓「法律、金融、社福」三合一人才,甚至考慮法扶結合金融社工,成立專責窗口,才是預防問題惡化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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