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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與「惡」的距離

當一個國家的最高領導者將「守護民主」的口號轉化為排除異己的武裝,當本應守護憲政底線的大法官淪為執政者的家僕與開路先鋒,我們必須嚴肅地問:主導其事的賴清德總統,與憲政之「惡」的距離究竟還有多遠?

在賴清德上任的一年多內,台灣經歷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動盪與民主倒退。從發動針對反對黨立委的大罷免、行政院首創違憲「不副署」行政否決權,到憲法法庭由五位大法官強行解鎖門檻的爭議判決,這三大惡行正像三道沉重的枷鎖,鎖住了台灣民主的生機。這不僅是藍綠白之爭,更是憲政秩序的生死存亡關鍵。

賴清德上任之初,面對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並未展現出尋求共識的政治高度,反而選擇了最極端的對抗路線,「大罷免」正是這種意志的體現。大罷免的失敗,並非代表民眾對藍白兩黨毫無保留的支持,而是對「賴式濫權」的集體恐懼。當一個執政者無法在議場內贏得表決,就試圖透過摧毀對手席次來達成完全執政。這種將罷免武器化的行為,正是賴清德與民主精神拉開距離的第一步。

如果說罷免是政治動員,那麼行政院長卓榮泰在賴清德授意下,對立法院覆議失敗後的《財劃法》行使「不副署權」,則是赤裸裸的毀憲。當覆議案被國會否決後,賴清德和卓榮泰卻以「不副署、不公布」的方式,讓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淪為廢紙。

這種行為與民國初年藐視國會、實行獨裁的袁世凱何其相似?這不再是法律見解的分歧,而是行政權對立法權的公然踐踏。這種自創「行政否決權」的惡行,讓原本制衡的三角形徹底變形,也讓賴清德在民眾眼中逐漸重疊成那個為了個人意志不惜破壞憲政體制的「賴世凱」。

最令人心寒的莫過於憲法法庭的集體淪陷。在憲法法庭僅剩八位大法官的窘境下,竟由五人作出爭議判決,徹底打破了程序正義的最後防線。

這五位大法官以「自我解釋」的方式,強行將拒絕參與違法評議的三位同僚「強制登出」,自降門檻完成宣判。大法官不再是憲法的守護者,而是賴清德意志的執行人。這種「釋憲獨裁」,讓台灣的民主進入了最黑暗的時刻。

賴總統的這三大惡行,其核心共通點在於「輸不起」:國會過半輸不起,就搞罷免;覆議輸不起,就搞不副署;法律戰輸不起,就找大法官翻案。這種民意多數必須服從少數的傲慢,正將台灣推向憲政危機的懸崖。

真正的出路不在於更多的對抗,而在於回歸程序正義。總統彈劾案即將提案,這是憲法賦予國會制衡濫權者的最終手段。若賴總統繼續無視民意的警鐘,那麼歷史終將會給予最嚴厲的審判。台灣人民不需要「賴世凱」,需要的是一個敬畏憲法、尊重民意的守法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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