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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黎智英批判陸 民主非口號 台應先自律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路透資料照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路透資料照

香港知名人士黎智英近日遭香港西九龍法院以違反港版「國安法」宣判罪名成立,我陸委會及部分國際輿論齊聲撻伐,指控中方以國安之名行政治清算之實。當司法被政治牽著走,言論與新聞自由首當其衝;但台灣在聲援之餘,若忙著指別人眉毛,卻忘了自己照照鏡子,恐落入說一套做一套的尷尬境地。

不可否認,台灣面對的安全威脅真實存在,政府強化國安法制、明確界定「敵對勢力」,出發點在於防堵滲透與干預。然而問題從來不在「要不要國安」,而在「如何國安」;若法律文字過於寬廣、行政解釋過度彈性、執法標準忽左忽右,社會自然出現寒蟬效應。近來民間對赴陸交流、探親、學術往來、媒體採訪是否踩線的焦慮,正反映了惶恐與不安,當人民需要先猜測「這麼做會不會出事」,民主就已開始縮水。

威權並非一夕到位,而是日常累積。它常穿著「必要之惡」的外衣,以「例外狀態」為常態化的理由。今天若我方理直氣壯地譴責香港以國安法壓制媒體,明天對本地的過度執法卻視而不見,國際社會的掌聲很快就會變成疑問—台灣的標準是否只用來要求別人?台灣要如何避免走向威權的滑坡?關鍵在於制度設計與實踐誠意。

第一,國安法制必須「精準打擊」而非「模糊掃射」。條文應清楚限定構成要件,避免把政治批評、新聞採訪、學術研究等,一股腦兒納入可疑範圍。第二,強化司法把關,讓裁量回到法院而非行政部門,羈押與搜索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讓「必要性」能被公開檢驗。第三,建立透明的指引與案例說明,讓人民知道紅線在哪裡,而不是靠風向球生活。

對新聞自由與言論權利的保護更不能只停在口號,政府應明確承諾媒體揭弊、評論公共政策、與國際同行交流,均不因政治立場而被標記。對於涉及國安的採訪爭議,設置獨立審議機制,讓專業對專業而非權力對新聞。更重要的是當錯誤發生時,要能修正並道歉,而不是把所有質疑都貼上「不愛國」的便利貼。

幽默一點說,民主不是以為只要辦了健身房的年費卡,身材就會自己變好,還需要每天流汗。今天我們替黎智英鳴不平,並非只是道德站位,更是為自己畫下底線。國安不能成為萬能擋箭牌,自由也不能只當口頭禪。台灣若真要向世界「說好自己的故事」,最好的方法不是高分貝,而是進行低風險管控,必須讓人民說話不必提心吊膽,讓媒體監督不必自我審查。

總之,面對輿論對黎案的批判,台灣政府最該做的不是急著對外表態對錯,而是回頭校準自己的方向盤。只要願意在制度上自律、在執法上節制、在言論上包容,就能證明台灣的民主不是口號,而是經得起壓力測試的日常。一旦「只看到別人的眉毛」,民主這面鏡子終究會照出我們不願面對的自己,到時馬腳全都露,只會讓國內外嗤之以鼻,可悲復可笑矣。

國安法 香港 新聞自由 黎智英 陸委會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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