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 應以人性需求為導向
藝人陳為民日前在臉書發文批評,台灣測速照相快速增加,密度比軍事基地和監獄還高,堪稱「國恥」,網路討論多表認同,因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交通部說明速限制度及檢討測速照相。交通部表示,速限調整涉及交通效率與交通安全,需審慎權衡;公路局也已完成「國內外道路速限訂定原則」研究,並建立速限檢討流程。
至於交通違規,去年六都和國道違規舉發多達二一二五萬張罰單,幾乎是每人可分到一張罰單,測速照相每千公里就約有八十三支,約是日本的三○七倍。警政署表示,將優先會同相關單位改善交通工程,並研擬測速照相「具體設置標準」,汰除不合理執法地點,避免造成社會不良觀感。
速限制度及測速照相之檢討,主要在於速度管理與智慧執法二個面向。速度管理須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與速度的關係,國道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超速及疲勞駕駛、恍神、分心等。至於一般道路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未依規定讓車或讓人、未注意車前狀況、轉彎不當及違反號誌管制等。
仔細分析國道事故,如超速行駛又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就容易因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造成嚴重事故,若前方有突發路況或車況,就容易因反應不及,在未注意車前狀況下造成嚴重事故。至於一般道路造成事故的交通行為,在路段車速過快,易導致未注意車前狀況;在路口車速過快,則易導致未依規定讓車或讓人、轉彎(向)不當,甚至違反號誌管制造成事故,歸根究柢「車速」是關鍵因素。
因此政府如何協助駕駛進行「速度管理」就很重要,速度管理是指駕駛根據不同路況和環境,對車輛速度進行有效操控、確保行車安全的交通行為。重要的是應根據速限規定、道路條件和天氣狀況,主動調整車速以維持安全間距、確保視野和足夠煞停距離。良好的速度管理可以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和傷害程度,並可有效提升行車效率與節能。
猶記筆者在美國求學和工作時,當談到改善交通安全與效率,美國同學及交通專家就會提醒「Follow the Traffic」,就是宣導所有駕駛行車時應跟著車流行駛,該快則快、該慢則慢,這就是速度管理的具體實踐。如多數駕駛遵守即可產生良性循環、形成均勻車流,有效改善交通安全與效率。
當然政府應依據道路設計速率及多數駕駛的行車速率,以交通安全角度設立合理速限的檢討,若因道路設計改變或遇民眾聚集區域,速限應以循序漸進降低方式提醒駕駛,尤其應避免在速限降低路段起始就設測速照相,造成駕駛反應不及違規。
測速照相的位置與數量都應檢討,除成效差或執法地點不合理的要汰除,成效好的位置也應檢討原因,並研擬交通工程改善與宣導教育。切記科技執法應以人性需求為導向,再善加運用科技執行,並有PDCA滾動式檢討機制,才能達成交通智慧執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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