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觀光立國應以美麗國格為桂冠

自二○○二年行政院推出「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將台灣旅遊人次倍增至五百萬後,透過跨部會整合設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迄二○一九年,來台觀光客達最高峰一一八六萬。後因疫情及兩岸政策因素導致遊客量下滑,二○二四年僅七八六萬,且海外與國旅之比為七比三。
為挽救此頹勢,賴總統日前宣布要打造「觀光國家隊」設立觀光研訓院,推動觀光立國大計畫並砸百億拚國旅,期於二○三○年創兆元產值。此政策或許振奮人心,惟每當政府高喊設立「國家隊」時,似乎又易陷於官僚體制之傲慢與自信,認為只要掛上「國家隊」即能萬事達標。
台灣特有之自然生態與人文資源深具國際競爭力,政策亦應與世界同步。惟從政策宣示至達到標竿間之策略、路徑與法令的配套措施,卻往往流於願景宣示,而欠缺可持續性之政策接軌。
日本在泡沫經濟後亦面臨類似困境,二○○三年小泉首相始推行觀光立國戰略,二○○七年公布推進「觀光立國基本法」並設立觀光廳,落實「推動觀光立國基本計畫」。除原有的世界遺產、歷史名城等觀光資源外,亦同步推動二線城市、鄉間觀光旅遊的基本建設與公共設施優化。二○一二年觀光立國方針亦納入「安倍經濟學」的國家發展重要政策,定調二○二○年東京奧運時提升觀光客至二千萬人次,並以短期移民的標竿建構全國觀光服務經濟學的長期戰略,並整合公私部門夥伴合作。
回顧二○○二年的「挑戰二○○八計畫」,台灣幾乎早於日本,而這廿年間與觀光、休閒、遊憩相關的大專科系曾高達一二○多所,一時百花齊放,惜人才培育未能學用接軌。不同於日本,我們少了一個有法令制度與人力物力持續支持孵育的系統性戰略。日本的觀光立國戰略跨足交通、財政、國土建設、地方創生與文化資產保存,且同時兼蓄國際接待與客製化語文等專業能力。
觀光發展必須軟硬體兼備,與業界併肩合作甚而前瞻布局。文化、交通、農業、內政、運動等各部會資源,需整合成有系統的國家型觀光資產,拓展海陸空多元選擇體驗,回應遊客對「願付金額」之差異化服務需求及滿意度,並開發新亮點,例如太平洋海上觀光、直升機賞景、高山高端旅遊、特色郵輪式火車之旅、海洋海底探索、深度賞鳥之旅,乃至尚未開發的水下考古探索、便捷的跳島遊程等等。
跨北緯廿三點五度之山海圳、獨特的雲霧帶生態景觀體驗、原民部落文化,乃至鐵道支線風土旅遊、地域生活和美食美學創生之旅,這些均非個別政府部會與城鄉機關能獨自成就。開創觀光魅力尤須善用民間人才,形塑觀光業者的鄉土情感與經營倫理。
地球北回歸線上,唯一具有生物與文化多樣性的天狼星就在台灣,「觀光立國」亟需奠基在務實鬆綁法令政策、以美麗國格為榮的全民榮耀感上。
(作者為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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