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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新加坡嚴懲 讓詐團笑不出來

太爽了吧!太子集團騙四十五億,在台聘用的女助理僅十五萬交保,離開北檢時甚至面帶微笑;儘管北檢回應「檢察官是依涉案情節輕重、資力等因素決定強制處分結果」,仍引起網民議論,諷刺「哪邊可以應徵詐騙集團」?難怪太子詐騙集團在台灣九年沒出事。
預防被害者「自願轉帳」是關鍵,在許多詐騙案中,被害人仍相信自己在合法操作,因此單靠警告不足。據報導,新加坡警政署設有反詐騙指揮部與反詐騙中心,透過與銀行、通訊業者、跨國執法機構合作,對可疑帳戶、SIM卡、VoIP閘道器等通信/資金基礎設施進行追蹤和凍結。
新加坡政府也有新措施:警方可向銀行發出「限制令」,對可能繼續被害人轉帳至詐騙集團的帳戶實施限制。舉例來說,成立了「FRONTIER+」反詐騙跨境聯,透過該網路,破獲多個跨國詐騙集團、凍結數十萬個帳戶、回收資金。
新加坡既打「操作面」,也打「資金流動/工具提供面」,只因詐騙已成為新加坡最常見的犯罪類型之一。近日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規定對於詐騙集團成員可施以六至廿四下鞭刑,對於提供SIM卡、國民ID憑證、銀行帳戶等工具給詐騙集團的人,也可視情況處以最高十二下體罰。
總之,對這些無恥的詐騙集團,只有立法嚴懲,才可立竿見影,不要再鄉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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