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憲三大法官 值得讚揚
憲法法庭因人數不足,釋憲結果遙遙無期,更凸顯行政院不能拿「待釋憲」當擋箭牌。依法行政,是政府最起碼的責任,也是解決朝野僵局的唯一出路。
史上首次,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公開聲明,堅持「憲法訴訟法」所定十人門檻,拒絕違法評議;三位大法官強調守護憲法秩序、不得違憲自我擴權並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此舉不僅體現對憲政秩序與權力分立的尊重,更是守護憲法秩序的實踐,值得肯定與讚揚。
正如大法官應依法審判,行政院亦有依法行政之責,兩者同為維繫憲政運作的基石。但看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再度引爆朝野攻防,藍白已提復議,批評行政院違法不編軍警消加薪與地方補助;綠營則喊協商,行政院搬出卅多年前的釋字第二六四號,主張立院決議有違憲疑慮。問題在於,「違憲疑慮」不等於「違憲判決」。如今憲法法庭僅剩八名大法官,更有三位大法官公開聲明「人數未滿十人無法作成判決」,顯示釋憲程序短期內無解。在此情況下,行政院更應依法編列、如期送審,同時展開協商,總統也應盡速補提名大法官,這是法律責任,也是政治誠意。
台灣「朝小野大」並非第一次,國外少數政府更是常態,講求協商與妥協。如今外有美中關稅談判未明、內有花蓮災後重建迫切,若政院仍以「待釋憲」為由拖延執行,形同以憲政空窗迴避政治責任,將使朝野僵局更深、民怨更高。
依法行政,是政府最起碼的義務。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的「軍人待遇條例」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都已具法律效力。行政院卻以「已聲請釋憲、尚待結果」為由,暫不編列相關預算,等同以釋憲程序取代依法執行。
藍白提復議,並非杯葛,而是合乎議事規則的監督程序。依慣例,在施政總質詢期間,議案多會被院長宣告「另定期處理」,意思是暫時擱著、等朝野協商。此時政院若真有誠意,就該先依法編列預算,再依釋憲結果調整,並主動赴會說明,而不是老擺出「你違憲、我合法」的姿態。
政治不是打官司,人民要看的不是誰贏了釋憲,而是加薪能不能入帳、補助能不能撥得下來、重建能不能如期推進。花蓮災後復原雖已啟動,但能否加速進度、讓居民早日回到日常生活,才是政府當務之急。
更值得警惕的是,預算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總預算如未依期限完成審議,雖可「準用上年度預算」,保障政府運作不致停擺,但也讓執政者少了談判壓力,成為「拖延的護身符」。若行政院仗著這條條文不急協商,民生政策只會愈積愈多。
接連兩次罷免結果,反映民意對執政者的不滿,也提醒政府必須回歸依法行政、誠意協商;憲法法庭陷入「無法判決」的真空,更凸顯政治部門必須自我節制、依法行事。大法官以行動示範「忠於憲法、依法行使職權」,行政院亦應效法其精神,回歸依法行政的正軌。當預算依法編列、協商務實推動,民怨自然消散,福國利民才能真正上路。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