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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符號被誤讀 龍鳳何辜
在華人傳統文化中,「龍」與「鳳」一直是極具正面象徵的神獸形象。龍象徵尊貴、吉祥、力量與皇權,鳳則象徵高潔、祥瑞與女性尊崇,成語如「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人中龍鳳」、「龍飛鳳舞」、「龍鳳呈祥」、「龍鳳配」等,無不展現人們對卓越、出眾與榮耀的嚮往。
在台語諺語中,「龍交龍,鳳交鳳,隱痀的交侗戇」更是說明物以類聚,其中「龍」與「鳳」皆為正面意象,與後面的「侗戇」對比鮮明,從語言脈絡來看,「龍鳳」作為文化符碼,自古以來代表的是對優秀與傑出人才的高度推崇。
甚至在台灣民主發展歷程中,過去也有黨外「五龍一鳳」之說,分別是戰後台灣省議會中五位男性與一位女性的重要議員:郭國基、吳三連、李萬居、郭雨新、李源棧與許世賢,他們勇於對抗威權,監督政府、爭取民權,其中許世賢更當選嘉義市長,成為台灣女性從政的先驅,這一代的「龍與鳳」,正是民主進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何曾有半分貶義?
至於近來引發爭議的「一龍二鳳」一詞,究竟是褒是貶?從傳統語境與字面理解來看,實難見其貶義。若強加負面解讀,多半是出自特定語境或政治操作所致。
「一龍二鳳」被視為貶義,反倒是現代語言理解的斷裂與文化符號的誤讀。
文化符號之所以珍貴,在於其歷久彌新的象徵意涵與集體情感的承載,如果我們連「龍」與「鳳」這樣根深柢固的美好意象,都因政治氛圍而隨意扭曲,那麼,從小被父母寄望「成龍、成鳳」的孩子們、那些名字中有「龍」與「鳳」的人、甚至生肖屬龍者,是否也要一夕之間被視為「負面代表」?
是非褒貶,原應視語境與用意而定,若因一時政治氣氛而任意改寫文化意涵,豈非文化的悲哀,語言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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