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三峽車禍重傷者傳好消息 男童今晚拔除呼吸管情況穩定

三峽3死12傷車禍 肇事翁遭疑路怒症?警方揭行車紀錄器內容

網傳三峽車禍肇事者跟侯友宜交好 新北市府指假訊息造謠

這不是罷免 是製造寒蟬

近日檢調針對在野黨發起的罷免行動,展開大規模搜索與聲押,面對此類高度政治性的案件,不得不嚴肅提醒:檢調做為司法體系的一部分,其所啟動之每一項強制處分,不僅是針對當事人,更涉及整體司法在人民心中的正當性與中立性。此次針對罷免案的偵辦,無論從程序時機、法律適用,或檢察官角色,均值得深切反省。

首先,檢調發動搜索、約談甚至聲押相關人員,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令人質疑。罷免連署文件為客觀書面資料,依法均交由選務機關保管審查,不存在立即滅失之風險。更何況罷免連署尚在進行中,是否成案仍在未定之天。傳統上檢調對此類爭議性高、與選務相關之刑事問題,多遵守「刑法謙抑性」與「選後偵辦」的實務慣例。就如同辦理證券市場內線交易案件,檢方為顧及市場穩定,常選擇於周五下午搜索,以減低對周一市場波動的影響。

今日罷免案偵辦卻反常地在罷免連署進行期間倉促啟動、聲押多人,究竟是基於何種不可延遲之急迫性?何以選擇性偵辦在野黨發起的罷免行動,難道另有政治考量?

再者,此次聲押與搜索之適法性,亦有比例原則的爭議。罷免案所涉罪名,多為刑法偽造文書、個資法等,性質輕微,部分甚至屬告訴乃論。根據我國現行法制,對此類輕罪原應循行政程序先行處理,選務機關本可透過審查刪除瑕疵連署,若再發現疑似惡意偽造,方始移送檢調偵辦。然而此次事件中,選務機關竟未善盡自身職責,即全案告發至檢方;檢調更未審酌罪責輕重與事證滅失可能性,便以最強手段聲押多名黨工與志工,難免令人懷疑是否有「興師動眾、以儆效尤」之意圖。

對比執政黨支持者所發起之罷免連署所涉類似問題,是否以同等標準辦理?雙重標準若確實存在,不啻於動搖人民對司法的基本信任。

最後,就檢察官角色言,必須再次強調:檢察官非行政命令之執行者,而為國家公益之代表人。刑事訴訟法明定檢察官於偵查與起訴中,應注意於被告有利與不利之情狀,維持客觀中立,方能符合公益代表的憲政定位。然當前檢方在此罷免案中所展現之作為,令人遺憾地接近「司法助攻」的社會印象。

一個政治行動,尚未有選民最終選擇之呈現,卻因一紙連署爭議,即被檢調定調為「涉刑事犯罪」,進而以最嚴厲之強制處分應對,此非僅侵害個人自由,更等同向其他有意行使罷免連署之公民發出威嚇,形成制度性寒蟬效應。試問,在此氛圍之下,誰還敢發動公民罷免?誰還相信「民主可以制衡權力」不是一句空話?

司法從來不應成為執政者清算政敵的工具。司法若不自守界線,放棄中立原則,人民對其敬畏將轉為警戒,對其信任將化為防備。檢調應愛惜羽毛、潔身自持,勿為一時政治風向犧牲長期法治價值,否則司法不僅失其公信,更可能步入歷史上所有威權體制清算異己的覆轍。

聲押 罷免 司法

延伸閱讀

八炯號召19日凱道集會 訴求拒絕統戰守護台灣

影/藍營北檢集結!王鴻薇批司法淪東廠 謝龍介率眾衝破拒馬

北檢外靜坐抗議!朱立倫預告26日上凱道 罷免獨裁者賴清德

影/綠委台大校門前設罷免攤位 反應兩極

相關新聞

醫師協助死亡的倫理思考

日昨聯合報刊出民意調查,顯示國人高達八十六%支持「醫師協助死亡」,但是許多醫師則對此表達抗拒的態度,這是個值得正視的重要...

賴清德與川普的孩子氣

民主政治是一系列兼具說服、妥協與成熟布局的制度化角力過程。然而現實體驗,我們發現目前民主殿堂的政治操作,卻更像幼兒園的遊...

台幣不理性暴升 要解方而非空話

史詩級台幣狂升的現象,各方有不同的解讀,唯賴清德總統的說法未能說服大眾。突然加速升值的背後當有其論述及邏輯。

孩子的言語 不該變政治工具

近日,一段由罷免團體推出的影片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片中,一位孩童情緒激動地對父親喊:「國家亂七八糟我念書有什麼用?」原意是...

搜黨部查罷免 小案大辦?

在國民黨四二六上凱道抗議司法追殺後,仍持續有地方黨部遭搜索、黨務人員遭羈押之情事,這已不是哪個地方黨部被調查,而是哪個黨...

向媽祖表態別只是形式

每年,白沙屯媽祖遶境活動吸引了大量民眾參與,並成為各級政治人物表達敬意、呼籲國泰民安的重要場合。今年白沙屯媽祖的朝拜活動...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