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透視/爭議不斷的NCC 該何去何從

立法院會審查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全案表決,在藍白聯手下,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明定施行日期,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記者陳正興/攝影
立法院會審查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全案表決,在藍白聯手下,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明定施行日期,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記者陳正興/攝影

NCC這些年成了「鬧兮兮」,爭議不斷,甚至被批評是「髒兮兮」。最新發展是立院再修NCC組織法,關上委員從缺可由原委員續任的漏洞。政院就是藉此讓翁柏宗續任並代理主委。立院還修法明定十二月一日施行,這代表如果在此之前新委員無法順利產生,NCC將只剩三名委員,不足召開委員會的法定人數。雖然很多NCC業務不開委員會也能正常推動,但法定需要委員會開會的一○四項業務將暫時停擺。

其實NCC師法對象–美國的FCC,從二○二○年底到去年九月,因第五位委員出缺,拜登的原提名人選因和業者的利益衝突爭議,即使民主黨是參院多數仍拿不到足夠同意票,讓FCC處於近三年的僵局。FCC委員五人,由總統提名、參院通過,任期五年,總統指定一人任主委,但同黨派不能超過三人。第五位委員難產,讓共和民主兩黨形成了近三年的二比二,政策只要出現黨派分歧就過不了。

從美國的例子看,化解僵局的適當途徑,就是提名能獲國會通過的人選,而審查就是爭取民意支持的過程。不走這個路線,用民眾可能買不到新手機情勒,或是搞延任巧門,只會讓爭議更大、僵局更僵!

NCC委員提名會引發爭議,除了人選本身,當然和其過去的「輝煌」表現脫不了關係。當初成立NCC宣示要達成多個重大目標,重中之重有三項:捍衛言論自由、黨政軍退出媒體和健全媒體監管。但是最近這些年的表現,和當初的宣示可說相去甚遠。

以黨政軍退出媒體為例,台灣媒體向執政黨和綠營嚴重傾斜,綠營政客與綠媒媒體人流動頻繁,媒體大亨甚至能主導執政黨特定派系。

至於捍衛言論自由,關掉中天的過程,讓人看見NCC成為了執政者打壓言論工具。表面理由包括中天多次違規遭到裁罰、內控失靈、資方介入編輯,一字未提政治;但包括許多西方媒體,都是用關閉「親中」電視台來解讀。如果只有執政黨喜歡的言論才有言論自由,這是哪門子的捍衛言論自由?

遺憾的是,一些西方團體看到台灣在綠營執政下的言論自由限縮,卻不能仗義執言。中天被關後,「無國界組織」雖發表聲明表達遺憾,認為會對員工造成影響,卻說這「並未違反新聞自由」。有趣的是,同一個「無國界組織」,十一月十四日發表了另一個聲明,針對公視Taiwan Plus下架稱呼川普為「已定罪罪犯」的報導,表示「以改善外交關係為由干預媒體的編輯方針,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如果其言論自由標準如此高,為何對中天關台卻輕輕帶過呢?

以台灣政治生態,NCC委員與其標舉難以做到的獨立,也可思考是否仿效美國FCC以政黨比例決定委員組成。雖有論者擔心這會讓委員更加黨派化,但從美國經驗看,如果人選審查是嚴格的,所提人選是專業的,政黨代表未必與專業把關相衝突。這些年台灣已不知有多少獨立機關被打手化甚至東廠化,如果提名的是不能捍衛專業和原則的委員,要等卸任才敢吹哨,NCC「髒兮兮」的惡名將很難化解,「鬧兮兮」就是必然。(作者為世新大學傳播博士學程專任教授)

執政黨 美國 言論自由

延伸閱讀

批合謀滅掉NCC 吳思瑤:手機買不到、詐團抓不到藍白負責

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 朱立倫:行政院別再搞小動作

「翁柏宗條款」三讀通過 賴士葆:NCC當打手無存在價值

翁柏宗確定下台 NCC轄下104項業務自12月起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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