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獨立會計師解羅生門
近日傳出柯文哲於年初總統選舉時的競選經費帳目不清、列報支付廠商款項但該廠商否認有合作往來亦未收到帳款、支出傳票並未附有發票之原始憑證等等,消息一出,對從政以來標榜公開透明形象的柯P,無疑是嚴重負面消息,更重創台灣民眾黨士氣。
政治工作常飽受外界與敵對政黨攻擊,惟筆者認為此類資金運用爭議是最好處理的!只要在法令所允許之範圍內,公布相關帳冊及文件即可。
僅以此類型之勞務採購付款案件為例,有實務經驗都知道,一筆款項的支付,需經過請購、採購、驗收及供應商發票之四大表單所建構起的內部控制機制,這些表單亦需經由適當主管或被授權者簽名核准後,才可能執行付款;對於外界質疑缺乏發票但帳載付款之情事,僅需提出相關單據文件,就能信服於公眾,杜悠悠之口。
此外,依我國目前政治獻金法規定,僅需於選舉結束後,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的會計資料向受理申報機關申報。至於選舉前呢?僅規範必須設帳記帳,並將收到的政治獻金匯入指定帳戶等;換言之,就因目前法令過於寬鬆,故完全無法及時檢視競選期間各候選人選舉經費運用情況。倘若候選人於選舉期間,都無法清楚交代各項收入來源與支出流向,這樣的候選人當選後,如何期待會是個正直的公僕或民代呢?這才導致總統選舉結束已超過半年,此類質疑才被提出。盼朝野政黨積極任事,修改如此不合理之法令,讓選民在選舉期間就可以開始檢視候選人操守。
最後,依柯團隊於記者會的說明,與受其委任之會計師的回應,更是讓人摸不著頭緒;柯團隊指出,該會計師除查核工作外,還另「自行」代為調節、代替柯團隊將資料上傳至監察院。若如柯團隊所述,此會計師提供審計服務同時,亦自行帳務調整;此行為不論是否告知客戶,皆不符合審計準則公報規範下之獨立性標準。原因在於,會計師若執行財務報表查核工作,責任在於「查核」,而非「帳務處理」,不允許所謂的「自己做自己查」,以便維持審計工作之獨立性。但會計師則聲明強調依法提供簽證服務,言下之意,僅執行查核工作,自無涉帳務處理,雙方各執一詞,讓人無法釐清真相。
故建議柯團隊直接向會計師公會聯繫,商請由公會直接安排不具任何熟悉度爭議之獨立會計師,再次執行審計工作,相信只要經過高品質審計工作後所提出的查核報告,除以昭公信外,更可建立好的先例,端正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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