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依賴天災救助 結合農業險 救急也救窮
此次凱米颱風帶來狂風暴雨,讓中南部農業災情慘重,至今累計已經超過廿七億元的損失,尤其是香蕉、芭樂、柳橙、竹筍、落花生最為嚴重,其他包括文旦、牡蠣或文蛤等也受害。農民叫苦連天,總統、院長、縣市長和民意代表也馬不停蹄到地方視察勘災,並要求農業部要從簡從速從優發放現金救助,這個場景似乎在每次天災過後都重複出現。
農業部順應民意,也快速地公告全品項農作物接受農民申請現金救助,除符合農業部公告災損天氣參數之品項,及災情嚴重者,得免現勘外,農民只要超過兩成以上損害,就可以獲得現金救助,譬如香蕉、柑橘類每公頃八萬元、芭樂九點五萬元、竹筍四點一萬元、落花生三萬元。
但現金救助是不足以填補損失的,以歷年資料平均而言,現金救助大概只占農業災損的廿七%;換言之,還有七十三%要由農民自行承擔損失,所以民意代表也都會呼籲政府要再提高救助金額。但是政府畢竟財力有限,而且當初設計天災救助的用意,是讓農民能在短期內恢復耕種或飼養能力,而不是為填補損失,也就是定位為救急而不是救窮。
其實,農業部已經在一一二年依成本上漲情形調高救助金額,更不可忽略的是,政府也在一○六年起積極擴大辦理農業保險,目前已有四十四張保單涵蓋廿八個品項。
不過,目前農業保險除了水稻、釋迦和高粱之外,其他農作物和水產養殖保險的投保率都偏低,還沒辦法有效發揮填補損失和救窮的功能。我們知道,保險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得理賠,但是萬一發生災損就可以減少經濟損失;保險必須從長期著眼,所以也不一定每年都發生災損並獲得理賠,但是有投保就多一份安心,讓農民無後顧之憂,這就是農業保險的基本用意。
建議我國農業保險仍應在農業保險的供需雙方加以檢視,包括理賠條件、理賠金額、保費釐算等保單內容,以及農民對於保險認知、投保意願及行為誘因等保險需求,逐年滾動檢討精進;同時,政府對於商業性保險的保單也應積極溝通調整,並開放讓同一品項有更多元的險種及保險人參與,以提供市場競爭與選擇。而對於政策性保險的保單也應依保費適足性的原則調整,讓保險財務穩健經營,以及加強農業補助、天災救助與農業保險等政策之間的連結及誘因。還有強化農會在保險人的角色及農會同仁發揮業務員精神致力推廣;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精進安排適當再保,並全品項地培訓更多產量調查及勘損人力,以為未來的農民個別保障作準備。
希望在此次天災過後,更能喚起民意代表和農民的風險意識,以及對農業保險的重視,鼓勵農民多多參與農業保險來填補損失,不再只是依賴天災救助而已,讓天災救助與農業保險有效結合,以共同發揮救急又救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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