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日超商「Lawson」在台申請商標!網樂:炸雞君要來了嗎?

釋憲不等於法律空窗期

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立法院決議,總統必須公布法律,否則就違憲。而法律於總統公布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於公布後第三日發生效力。

總統有什麼權力可以凍結生效法律的施行?要等釋憲有結果,立法院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才可調查疫苗採購、超思雞蛋、光電案、快篩試劑、數位身分證、監控人民等弊案?法律生效後,人民即有遵守法律之義務,行政機關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也要依法審判。即使立委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可聲請釋憲,國家最高機關可聲請釋憲,但是否違憲,也要等釋憲結果出來才能定奪。

至於總統府認為國會改革法案違反權力分立,然查,監察院因憲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具有調查權,是事後調查有無違法與弊端,屬違法性的調查;而立法院調查權屬於立法院行使職權的輔助性功能,偏向政治性的調查,二者性質有別。因在西方民主國家的國會皆有調查權,我國立法院依司法院釋字第五八五號、第六三三號及第七二九號解釋確認有調查權,此係偏向政治性的調查,與監察院事後之違法調查,二者相輔相成,並行不悖,各別行使,立法院並無擴權,自無違反權力分立之虞。

再者,總統國情報告於憲法增修條文已明文規定,詢答方式一樣就等同行政院長的施政報告嗎?行政院長對立法院的報告,除施政報告外,也有施政方針報告、總預算案、特定議題之專案報告等,何以詢答方式相同,就等同行政院長施政報告?二者本質相異,但均為立法院該有之監督職權。

人事同意權,現行條文並未規定審查時間的上限,修法只規定要一個月以上的審查,詳審細查何錯之有?對總統人事形成權有什麼妨礙或違反規定?總統提名只是提名權的發動,需立法院同意才能完成任命程序;莫非只有總統得直接任命的職位,才不會有害總統人事形成權?難道立法院連不同意的權力都不具備?

至於無記名(舉手)投票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所規定的表決方法之一,立法院要如何議決,依釋字三四二號解釋,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的範圍,符合立法議決程序,無違正義,並非釋憲機關審查對象。

而國會調查權之行使,任何受邀列席人員需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或虛偽陳述之具體事實,尚需立法院院會決議,才能處罰鍰。任何處罰,都有救濟程序,可提行政訴訟;涉及虛偽陳述之刑事犯罪,亦需移送檢察機關偵辦、起訴,由法院審理判決,並非立法院決議就可處罰,自無侵害人民權利。

雖大法官都是綠營提名,然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就看大法官諸公的良知認定。

總之,法律公布後,在釋憲結果出爐前,立法院即可行使上述職權,全國人民與機關即應遵守法律,不容任何法律空窗期,將法律視為無物。

立法院 行政院 釋憲

延伸閱讀

賴清德:釋憲是捍衛民主 非在野黨所指毀憲亂政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綠提釋憲 傅崐萁:盼回頭是岸

民進黨團為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 司法院:審慎處理

影/民進黨團遞狀聲請國會改革釋憲 籲藍白接受結果

相關新聞

影像傳雲端 托嬰怎安心

有關托嬰中心影像是否上傳雲端的爭議不斷,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召開北中南共計三場「托嬰中心監視影像資料運用雲端系統儲存相關議...

開戰有存糧 強過二戰吃番薯籤?

賴政府上任未幾,時時強調新兩國論,成為大陸兩度圍台軍演口實,雖然股市照漲、房價續飆,但有識之士已感受到暴風雨前夕的寧靜。

台灣民主正走向死胡同

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遭控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收賄,廿七日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十二年。全案移審...

台鐵高層加薪 改革在哪?

台鐵虧損的問題已經存在許久,原本的國營事業也公司化了,但是我們卻還看不到實質的成果,尤其當高鐵已成為國內交通運輸的主角之...

戒嚴別回頭 連隱喻都不行

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是不是因為朝小野大,施政不斷遭到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掣肘,第一夫人金建希也涉嫌收賄、炒股與干政...

賴兩岸論述 才是自傷箭

近日賴清德總統與年輕學子演講,提出兩岸互不隸屬方是台灣自存及兩岸和平之路,並批判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及認同九二共識,非自救之...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