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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權 輪不到政府來消滅

如有人問:政府會濫權嗎?我們一定認為這個人腦筋有問題;但為什麼當媒體濫用新聞自由,許多人便大驚小怪,甚至主張把它送上「斷頭台」?
民主源於「幽暗人性」,所以強調權力制衡,若媒體是公認的「第四權」,天職就是監督掌握國家機器的政府,那麼即便它千瘡百孔,也輪不到政府來消滅。比起「人性/權力/制衡」的核心問題,一切NCC列舉不予中天新聞換照,如裁罰件數居冠、內控機制失靈理由,其實都是在「枝節和技術」層次打轉。
早在十八世紀,盧梭就認為輿論是「法律之外的法律」,因此新聞媒體必須獲得充分尊重。美國聯邦前大法官波特.史都華根據第四權理論,從歷年最高法院判決分析,更主張憲法保障新聞自由並非什麼「多元意見」或「溝通管道」的考量,其目的只是單純要讓媒體成為自主免受政府干擾的制度性組織。
以上說法都與開放社會仰賴「猜想與反駁」,才能進步的道理若合符節,畢竟人類認知的真理皆為暫時,任何「確信」,尤其來自「利益團體的推銷」,都只是一種誤導。
因此掌權的政府和具影響力的新聞台,從「觀點的自由市場」看,不過就像賣場貨架上任君選擇的商品,沒有真假,也無所謂對錯,一切僅由供需—即消費者定其去留。當然身負監督在位者重責的媒體,因「武器不對等」的緣故,才能讓「寧有報紙無政府」的觀點,更經得起時間考驗。
政府會濫權嗎?從東森S台撤照到中天新聞台的下場,相信民進黨已給了台灣人民很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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