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上路 台港關係 考驗才開始

港版國安法通過實施,會不會從此改變「一國兩制」現狀?對台、港關係後續效應為何?不知我當局,除一貫的聲明譴責、口頭警告「停用港澳條例」,與公布人道援助專案外,是否已作好萬全的因應準備?
形式上看,此法僅係針對懲治在港實施的危害國安犯罪。與基本法所承諾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政策,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尚無違背。
惟立法程序上跳過港立法會,構成要件又具不確定性,且條文增設了例如由特首指定承審法官、大陸中央在港設國安公署監督指導辦案、特別情況下大陸保留行使管轄權等若干有異於香港現行或一般民主法治國家刑事偵審制度的安排。對該區既有法治體系,確不無衝擊。
故該法生效上路,係填補法漏洞,為港輸入「防毒(獨)軟體」,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或緊縮港府自治權限,壓制港民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等權利自由,導致「一國兩制」「名存實亡」,誠有待觀察。
尤需留意的,是台、港關係發展。按港版國安法規定所謂「分裂國家」或「外部勢力干預」,大陸外交部與國台辦業點名包括台獨。港府成立的港台協進會,日前亦指責我政府藉台港策進會「干預香港事務」。雖迅即為我否認,但由此觀察,今後我方在港活動與交流空間,恐大幅遭限制。台、港間官方互動,勢難維持對等善意,或將步兩岸關係後塵,陷入僵局。
影響所及,舉台、港刑事司法為例。前因陳同佳返台投案爭議,雙方齟齬,現時兩地司法互助幾乎完全中斷。當國安法利劍高懸,加上無相關協議保護,未來赴港台胞或駐港單位人員有無人身安全疑慮,甚至發生「港版李明哲事件」可能?令人憂心。
最後提醒,倘就台、港兩地人員往來、轉口貿易、金融匯兌等指標綜合評估,港對台重要性,可能遠大於台對港。在形格勢禁下,能否迴避爭議落實「撐港」專案、保證我在港權益與待遇,乃至決定停用港澳條例時機,與回歸兩岸條例適用對象範圍等,此際均成迫切難題。對去年因「反送中」意外「撿到槍」的蔡總統與國安團隊來說,考驗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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