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民進黨反民權四法,歧視陸配也戕害民主

不止做賊喊捉賊,民進黨更把藍白聯手完成的《公投法》修法,以及不在籍投票、《國籍法》修正和「陸配六改四」等不相干的法案,刻意串連成整套有系統的毀台陰謀,名之曰「破壞民主選舉四部曲」。但事實和民進黨說的恰好相反;從陸配忠誠調查到參政權「死亡狀態」,民進黨對大陸新住民進行系統性霸凌,而四項修法都與保障民權有關。民進黨的反對,不僅是為一己之私的政治操作,也是赤裸裸的反民主,更是典型綠色恐怖的羅織手法。
雖然民進黨將這四法案綑綁在一起做陰謀論的批判,強調「合在一起看,就能清楚看出背後的意圖」;但四個法案均是針對民進黨執政缺失個別提出,原因不同,且進度不一。公投綁大選曾由民進黨主導完成修法,只因二○一八年九合一大選綁公投慘敗,民進黨才再度修法將選舉與公投脫鉤。不在籍投票研議多年,民進黨卻堅持「先公投,後選舉」,只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且拖延至今未完成修法。「陸配六改四」也討論多年,但並未列為優先法案。至於《國籍法》修法,則是因內政部堅持違憲違法,以《國籍法》將陸配村里長解職,並剝奪所有大陸新住民參政權,才使國民黨不得不提案反制。
這四個法案,不但不是民進黨所謂的「破壞民主」,而是「保障民權」。其中公投綁大選除有助降低投票成本,更能促使直接民權實踐;陸配入籍六年縮短成四年,是讓大陸人士取得戶籍年限,與外國人士取得我國國籍一致,符合民主平等、無歧視原則;不在籍投票則是援引多數民主國家經驗,確保人民最大程度行使投票權。至於修改《國籍法》,除促使政府行政裁量合憲合法,也是保障大陸新住民參政權的手段。
民進黨反對「民權四法」的理由牽強,如批評公投綁大選和不在籍投票都會「造成混亂」,明顯是以技術理由作為反民主的藉口。再以《國籍法》為例,賴清德說沒必要修法,其實諸多學者也說,只要賴政府依憲依法行政,即無修法必要;而且藍綠陣營都不乏學者主張,應該修的是《兩岸條例》,而不是《國籍法》,但重點都在保障大陸新住民參政權。即使修法,大陸人士的入籍與參政權利仍有諸多限制,修法只是「繼續維持現狀」而已。民進黨稱修法後會「改變台灣選民結構」,導致「中共介入我國公職選舉」,不是因為杞人憂天,而是炒作反中情緒。
民進黨口口聲聲「捍衛民主」、「民主價值不能妥協」,但反對民權四法的修法,卻是實在的「反公投、反選舉、反平等」,不但歧視陸配,也是歧視無法返鄉投票的遊子,更是羅織抹紅、戕害民主。民進黨聲稱將用公投「反制國會爭議法案」。一面反對公投綁大選,一面又企圖以公投綁大選對修法翻盤,民進黨的自我矛盾展露無遺。民進黨當然有權發動公投,但至少對民權四法而言,試圖用公投否決,等於是「用民主否定民主」,民進黨真的要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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