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林智堅連爆兩論文抄襲,國安局長矛盾馳援

剛獲民進黨提名參選桃園市長的新竹市長林智堅,接連兩天,被爆出兩篇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兩起抄襲事件,一件是他二○○八年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該校兩名教授得標的一件竹科委辦案報告;另一件則是他二○一七年的台大國發所在職專班碩士論文,抄襲該所早他一年畢業的學生余正煌之碩論。林智堅一向形象光鮮,但連爆兩論文抄襲,有些章節甚至是完全連錯照抄,其誠信恐毀於一旦。
相隔十年,林智堅的兩次論文抄襲事件,前一次是在他擔任立委柯建銘助理的時代,後一次則是他出任新竹市長之後。兩次抄襲,情節都極為嚴重,雷同度高達五至八成;從任何學術論文審查的觀點看,這樣的論文都沒有過關的理由。林智堅在中華大學的論文抄襲,當時仍是籍籍無名之輩,倒也不難打混過去。但他當上新竹市長後,想用台大國發所碩士為自己鍍金,卻仍輕率用抄襲複製手法完成論文,未免太不愛惜羽毛。或者,他以為執政黨金童享有更多僥倖的空間?
面對抄襲指控,林智堅採取的是政治式的反擊。第一,揚言提告爆料者;第二,他出示中華大學教授的書面聲明及抄襲對象余正煌的論文「誌謝」,說明自己在兩案均有參與或提供協助;第三,由自己的台大指導教授陳明通代為發聲,說明是陳明通建議林智堅把民調資料借給余正煌使用,雖余正煌更早畢業,但林智堅較具「原創性」。
這些反擊,雖請出了兩所大學的教授發聲,但這些「人證」其實只是簡略的書面聲明,說服力極低,比較像是迫於人情而發。而鐵證如山的事實是,林智堅的兩篇論文完全禁不起逐章逐節的比較,通篇連段的抄襲,連錯字都照抄不誤,看不出他個人思考著墨的痕跡。這樣的論文能獲得碩士學位,除了學生行徑大膽荒誕,教授刻意放水更「功不可沒」。如此一來,將學術良知與教育本質置於何地?
更可議的是,陳明通的護短行徑,完全暴露了自己學術倫理的低落。第一,抄襲案是陳明通在台大國發所任教時發生的事,他卻利用自己國安局長的現職,由國安局發出澄清聲明,這是角色錯亂。第二,他為了袒護林智堅,卻暗指余正煌才是抄襲者,這豈非「毀人不倦」?試問,一個早一年畢業的人竟能去抄襲晚一年畢業者的論文,莫非坐了什麼時光機?第三,林智堅不過是提供了民調資料「素材」給余正煌,就有剽竊他人「成品」的資格嗎?第四,台大國發所那兩年出了兩名論文近似度八成的碩士,誰的資格應被取消?陳明通擔任兩人的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竟沒察覺論文如出一轍,自己也難辭其咎吧!
林智堅的雙論文風波,是台灣社會的一面照妖鏡。這面鏡子,一則映照政治人物喜歡用學位「鍍金」的虛榮,二則反射出大學喜歡結交權貴的醜態,不惜以碩博士學位輕許交心。其後果,只是讓這類學位愈發貶值,學術倫理則日趨下流。
十年間,一個人連續兩次碰到論文抄襲風波的機率有多高?林智堅也許不是絕無僅有,但以其兩案論文抄襲程度之高與手法之肆無忌憚,這兩起事件同時爆發,恐怕很難說是冤枉,更不可能以「舊案」一語輕輕帶過。尤其,國安局長陳明通拿著前後矛盾的說詞為他說項馳援,更只會增添外界的懷疑。
正當林智堅人生最璀璨的時刻,這兩起論文抄襲風暴,迅即將他打回原形。政治人物的光鮮,原來要踩過那麼多人的背脊,才能墊高自己。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