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李進勇的照妖鏡,陳菊能無痕穿越嗎?

監委提名的紛擾,在黃健庭、陳伸賢宣布退出後,院長提名人陳菊以退黨、辭去所有黨務為承諾,宣示將超越黨派公正行事。這樣的宣示,企圖以退黨來證明自己足以勝任,卻輕巧迴避了外界質疑其被糾彈事例多端的官箴爭議。事實上,有了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退黨卻把中選會「附隨化」的殷鑑,陳菊宣布退黨的說服力只怕很低。
陳菊的退黨聲明說得義正辭嚴,說穿了,這只是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規定的假動作。該辦法第七條規定,黨員擔任司法人員、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等職務,應「暫予辦理註銷黨籍」;未來不再擔任這些職務後,「即予恢復黨籍」。所以,退黨不是真的退黨,只是形式上暫時取銷註記,以取得權位為旨;從某個角度看,這是方便黨員「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巧門。
我國憲法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陳菊宣布退黨,表面上符合憲法要求,但論其個人主客觀條件,卻不表示她適合出任監院領導人。不可否認,在台灣民主運動早期,陳菊對抗威權的表現令人敬佩,也曾對人權議題積極付出。但近年來,陳菊的形象卻似乎逐漸濃縮成為綠營「派系領袖」,她更關注的是自己子弟兵的出路,乃至派系利益和前景。在這種情況下,她當年那種令人動容的大無畏形象,已漸次剝落。
五月中陳菊卸下總統府秘書長職務時,她已知自己被內定出任監察院長;她卻公開吐露心聲,稱自己一生所交朋友都在同一個圈子,「一輩子沒有國民黨的朋友」。這樣的表白令人錯愕:作為一個民主運動者,需要用黨派來劃分自己的交友圈嗎?這種「非友即敵」的二元對立法,不會顯得狹隘且自我拘限嗎?陳菊在知道要出任監察院長後還發表這種談話,是要凸顯自己對黨的忠誠,或者這就是她個人的信念?當美麗島事件受難同志提醒她「莫忘初衷」時,陳菊的初衷裡,真的仍存在「超越黨派」的價值嗎?
在外界雜音四起時,陳菊沒有直面外界對其官箴之質疑,卻以「退黨」來宣示自己可以中立行事,說服力其實不高。主要原因是,上次用過同一招式的李進勇,已屢屢以具體行動證明「退黨」是個廉價的招數。一年半前,李進勇因雲林縣長選舉落敗,而應蔡政府之召出任中選會主委,當時也是輿論譁然,認為這將導致選務中立的敗壞。李進勇的作法,也是請民進黨「註銷黨籍」以釋猜疑,甚至自詡退黨是「比法律更高的標準」。但檢視中選會一年多來的表現:罷韓期間表現出「罷韓國家隊」的一馬當先姿態,對補選又刻意限縮期程,故意讓在野黨來不及部署,包括對媒體人及市民動輒以「侮辱官署」提告。中選會儼已變成民進黨的「附隨組織」,李進勇的中立承諾則消逝在風裡。
有了李進勇的先例,陳菊能穿越這面照妖鏡嗎?註銷黨籍不過是民進黨中央的紙上作業,但鐫刻在意識形態裡的政治模板,誰知道「中立」的開關在哪裡嗎?這才是社會對他們中立性最大的疑慮。李進勇是法律人出身,但他辦理選務總是偏向綠營,法律反倒成了他箝制言論自由和打壓異議的工具,有無黨籍根本不影響他對民進黨的效忠。蔡總統上屆提名的監委陳師孟,雖屬無黨籍卻一味堅持「辦藍不辦綠」,蔡總統可曾對他有過任何提醒或告誡?蔡英文還好意思說,監察院不該是政黨相互攻訐的戰場,「應該是跨越黨派藩籬、共同實現政府良好治理的地方」?
民進黨完全執政,已建構了十足的「黨國一體」體制,較之威權年代毫不遜色。在這種情況下,超越黨派已成了空洞的口號。陳菊再怎麼無黨無派,能超越黨國的天花板嗎?她能超越四十年前那個挑戰過黨國體制的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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