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扶植疫苗產業的四個思考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無本土案例,民眾心情已不像兩個月前那般恐慌。但是站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立場考量,疫情尚未解除警報,一方面全球仍有國家陷於感染高峰,各國也出現不少無症狀感染病例。指揮中心顧慮,台灣若對國際旅客鬆綁,疫情出現破口的機率仍然非常高。
為了防範疫情可能捲土重來,政府官員近來頻頻參訪本土疫苗廠,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疾病管制署也每周召開會議,邀集產學界共同商討本土疫苗發展進度。政府甚至宣稱,希望今年底至明年第1季,能夠自產100萬劑的戰備疫苗。
雖然政府幾次表態,將透過疫苗的開發,協助全民度過這一波疫情。但是從歷史經驗來看,台灣對於本土疫苗產業的支持曾有兩次虎頭蛇尾的紀錄。
第一次是1980年代,在前國科會主委李國鼎支持下成立的保生製藥,當年規劃全民接種B型肝炎疫苗的同時,也期盼能讓本土疫苗產業深根茁壯。不料,對於保生製藥這家官民合資的疫苗廠,政府卻沒有好好保護,從1992年起開放外商藥廠進口肝炎疫苗,挾著低價、先進技術等優勢,瓜分大半市場,任令保生不敵競爭,終致關門倒閉。
第二次是在2006年,面對流感恐將出現大流行威脅,為了避免買不到疫苗,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理「流感疫苗自製計畫BOO案」,想在國內打造流感疫苗自製廠,孰料政府堅持採取國際標,開放跨國大廠與台廠競標,結果葛蘭素史克、Akzo Nobel兩家外商先後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卻因為市場誘因不足等變數,雙雙放棄資格,整個建廠計畫也就不了了之。
持平而論,台灣本土疫苗工業,與國際大廠的實力相比,確實略遜,但政府過去寧可引進價格較低、品質更優的進口疫苗來台,卻從未積極構思如何提升本土疫苗的技術水平。站在保障民眾健康安全的立場,過去的衛生署態度看似合理,但若是以國家安全的高度來看,當前的衛福部乃至整個行政院團隊,看待本土疫苗產業的基本態度,實在有必要以更宏觀的格局去考量。
首先,衛福部長期以來,並不習慣將扶植產業視為己任,也擔心被扣上「圖利廠商」的大帽子,但是一個國家的疫苗產業是否成熟,攸關公共衛生安全是否確保無虞,衛福部當責不讓,本來就有採購疫苗的必要考量。若是遇到傳染病全球大流行,各國都在搶購疫苗之際,我們豈能每回都仰望外廠,期盼他們在第一時間供應台灣所需疫苗?
其次,自今年新冠肺炎爆發至今,美國已成立「美國生物醫學高級研究與開發管理局(BARDA)」,主動出資支持疫苗開發;歐盟義大利、荷蘭、德國、法國等四國也成立「包容性疫苗聯盟(Inclusive Vaccine Alliance)」,將籌資鼓勵歐洲各廠儘速開發疫苗。
反觀台灣,政府應儘早提出明確的採購計畫,設定階段目標及保證收購的承諾,讓國內各個疫苗開發單位可全心投入疫苗開發。
第三,由於流行病毒多變異的特質,人類研發疫苗的速度,經常趕不上病毒演化速度,開發疫苗最大風險也在於此,往往在廠商投入資本後完成量產前,疫情演變到令產品無用武之地。在此前提下,一項疫苗開發完成,不管有沒有真正讓民眾接種,政府不宜過度擔憂疫苗開發與採購恐陷入資源浪費。防疫視同作戰,採購疫苗也等同於採購軍備武器,必須有備無患。
最後,也是最大的問題,目前國內各產學單位中,中研院、國衛院各自發表了四種原理截然不同的新冠疫苗技術,國光、高端及聯生藥三大疫苗廠也各自擁有不同的疫苗技術。若要籌組疫苗國家隊,技術整合難度相當高,以台灣有限的資金及市場胃納量,如何調動各單位做有效率的分工,需要整個行政院團隊進行跨部會的戰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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