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活春宮全目睹!女跪地激情吞吐 目擊者傻眼:已連續3晚

不應在公眾地方作出性行為!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及討論區瘋傳影片,指某公屋後樓梯有1對男女公然口交,女方更跪地動作激烈,畫面令人咋舌。更有目擊者上傳影片透露,該對男女已連續3晚在後樓梯作出不雅行為。影片引來網友嘩然,批評該對男女行為離譜,「毀三觀」、「是公共場所來的!」、「道德淪亡」、「要搞回房間去搞啦」,又指相關行為「已犯法」。
在公眾地方進行性行為屬犯法!這段「公屋男女活春宮」影片最初於Threads流傳,上傳者留言「屋企就喺樓上都唔返屋企搞」。影片隨後被轉載到連登討論區引起關注。
疑公屋男女後樓梯口交
影片長21秒,標題指地點是某公屋後樓梯。畫面見到,拍攝位置環境昏暗,然而1對男女在燈火通明處進行性行為,其中穿白衣男子脫去褲子露出下體,長髮女子則疑似跪在地上,為男子口交。
女子口交動作連貫不停,男方不時露出享受動作。由於2人位置相當明亮,不雅動作清晰可見。
目擊者:已連續第3晚
影片廣泛流傳後,有另1名目擊者再上傳2段影片,透露該對男女已是連續第3晚在後樓梯作出不雅行為,留言「參戰,已經連續看到3晚」。
網友批評離譜:是在公共場所來的
網民看過影片批評該對男女行為離譜,「不髒嗎?」、「有沒有那麼緊張啊?」、「毀三觀」、「是公共場所來的!」、「道德淪亡」,又指相關行為「已犯法」。
公眾地方猥褻刑罰是什麼?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港元,約新台幣8133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港元(約新台幣406萬元)及監禁3年。如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於香港,亦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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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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