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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快可獲12罐啤酒!四川7旬老翁參賽後猝死 家屬索賠720萬遭拒

活動現場。(封面新聞)
活動現場。(封面新聞)

陸媒《封面新聞》報導,9月27日,70歲的老翁劉國中(化名)在參加眉山某啤酒節活動時,在台上喝了啤酒後昏倒在地,不幸離世。家屬索賠180萬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720萬元),並未與活動方達成一致。

家屬:父患有高血壓與糖尿病

據老翁的女兒了解,9月27日晚7點半左右,其父親劉國中參加了喝啤酒的比賽,比賽規則是喝完一罐500ml的啤酒,速度最快的獲勝,獲獎者將獎勵一件啤酒(12罐)。

劉國中上台喝了一罐後,下台時突然倒地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老翁女兒表示,父親患有糖尿病與高血壓,平時吃藥,也並不飲酒,不知為何會參加比賽。

主持人:賽前已提醒

活動主持人表示,賽前曾提醒「孕婦、小孩及患有不適宜飲酒疾病的人不宜參加比賽」。主持人憶述,當時並不清楚劉國中的年齡,雖然劉國中頭髮已經白了,但精神狀態很好。賽前主持人曾詢問其「行不行」,劉國中表示沒問題。

「他喝了三四口後,就開始喝一半撒一半,把衣服打濕了,所以我就比較關注他。」主持人稱,劉國中大約用了30多秒,並沒有完全喝完啤酒。該名主持人表示,劉國中全程並沒有任何異常,直到比賽結束快要走下台時才出現了意外。

雙方協商未果

四川某傳媒公司經理周宏傑是此次活動現場的主要負責人,他表示,喝啤酒比賽是自願參加,活動現場也貼了相關提示和聲明,建議家屬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公司也會依法依規地對屬於他們的責任進行承擔。

9月28日,在街道辦事處的組織下,雙方進行了一次調解。目前,涉事公司向家屬轉去了1萬元(約新台幣4萬元)慰問金,對於家屬提出的180萬元(約新台幣720萬元)的賠償金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律師說法

林小明律師表示,若家屬能與活動主辦方分歧過大,需要通過法律途徑。林律師指出,首先,需要確定老人猝死是否因為喝啤酒這一唯一原因導致,也就是老人的死亡與參加喝啤酒是否具有因果關係。

其次,老人雖已年屆七旬,但是他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清楚自身的身體狀況,若沒有因其他參與者的行為受到損害,則可能需要自我答責。

最後,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若活動組織方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比如注意老人年齡或詢問老人身體狀況,包括場館搭建的安全性等,則需要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的責任。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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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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