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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高鐵上買到過期4年泡麵?母怒轟「良心何在」

大陸微博7日起流傳一則爆料影片,一班從雲南大理開往成都東的高鐵上,一名白衣女子和黑衣男子對著高鐵工作人員質問:「過期4年的東西你還敢賣,良心何在?」現場目擊民眾透露,當時有對夫妻買泡麵給孩子吃,孩子吃了之後覺得味道不對,才發覺盒子包裝上顯示2021年到期。
該段爆料影片的討論登上微博熱搜。影片發布者寫下:「成鐵局(成都鐵路局)的領導們該引起重視了,高鐵上售賣已經過期4年的方便麵(泡麵)。」
九派新聞報導,事發在7日從雲南大理開往成都東的G2838列車上。孩子媽媽發現泡麵過期後,相當憤怒,告知車廂內的其他乘客不要購買,其他乘客知道後也很氣憤,紛紛指責。之後,有乘務民警前來勸退家長,告知大家販售泡麵的工作人員已被開除。
事實上,大陸高鐵有禁止販售泡麵的規定。有網友猜測,上述情況或許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
對此,成都鐵路局重慶客運段官方微博8日發布聲明澄清,針對網傳「高鐵車廂買到過期方便麵」的訊息,經核查,一名旅客購買了清潔公司韋姓清潔人員「自帶的3盒泡麵」,食用後發現其中1盒康師傅泡麵已過期。
聲明表示,「我們已對違規售賣泡麵的韋姓清潔員作出停職調查處理。後續,將根據調查結果依規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聲明向當事乘客致歉,並稱「感謝廣大旅客和網友對鐵路客運服務工作的關心和監督,我們將進一步加強管理,持續改進工作品質,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對於高鐵上禁售泡麵的規定,人民日報曾引據鐵路負責人的說法指,由於列車密封性強,沖泡泡麵的味道大,影響大多數人的感受,所以高鐵上不賣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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