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東湖國小7歲女童放學失蹤…最後身影獨自行走 上千林口人幫集氣

金融圈再傳重大併購案!玉山金併保德信 今晚8時召開重訊宣布

盼「跟進美國」!會員提入口電子掃卡、防試吃部隊 台灣好市多回應了

大陸新《公司法》7月上路 資金未到位將面臨二選一

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新華社
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新華社

去年底通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新《公司法》),即將在今年7月1日實施,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註冊資本。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表示,資金尚未全數到位的企業,將面臨增資、減資兩個選擇。

原《公司法》賦予公司在章程自訂資金到位期限,台商為讓集團資金靈活,常見將中國大陸子公司之註冊資本到位期限拉長至經營期限屆滿前。不過,在新《公司法》制度下,資金尚未全數到位的企業將面臨兩個選擇,一是選擇修改章程的出資期限並繳足;二是對於未到位資本進行減資。

首先,台商可修改章程出資期限並繳足。對大多數已在中國大陸深耕多年的台商而言,公司設立或增資期限時點各不相同,資本繳足期限在新《公司法》實施後的過渡期該如何認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2月6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指引有限責任公司按下列期限銜接。

徵求意見稿指出,針對新《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餘出資期限超過五年的,應在今年7月1日起三年過渡期內修章,並將出資期限調至五年以內,最晚於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資金到位。換言之,2027年6月30日前必須修章,自修章起五年內要繳足資本;至於新《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餘出資期限不足五年的,無需調整出資期限。

而調整後股東的出資期限應當記載於公司章程,並依法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第二,對於未到位資本進行減資。徐曉婷觀察,在中美貿易下,台商將資金轉投資其他地區生產,而不再投入中國大陸,造成大陸子公司資本未到位之情況。根據徵求意見稿,若資本已確定不繳足,公司可在今年7月1日起算三年過渡期內,申請減少註冊資本但不減少實繳出資(僅減少認繳出資)。

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可用簡易減資方式處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20日。公示期內債權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公司憑申請書、承諾書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

首先,不存在未結清債務或者債務明顯低於公司已實繳註冊資本等情形;第二,全體股東承諾對減資前的公司債務在原有認繳出資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最後,全體董事承諾不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按《公司法》一般減資辦理。

徐曉婷提醒,中國大陸台商應盤點公司是否仍有尚未繳足認繳之資本,可依當地資金需求選擇增資或減資,並在過渡期完成相應調整。在台灣,則應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做相應作業。

公司法 台商 減資

延伸閱讀

安聯:台灣保費收入連減五年

官方鼓勵長期投資 企業出售三年持股享優稅

精博台商專欄/境外公司恢復作業 別拖延

民進黨議員質疑中捷英雄「終身免費搭乘卡」合法性 盧秀燕回應了

相關新聞

美擬對中國船隻收取高額停泊費 中國船東協會:違反國際規則及美法律

路透社報導,據路透社週四看到的一份聲明稱,中國船東協會反對美國提出的對擁有或訂購中國船隻的遠洋貨運公司徵收高額港口進入費...

大陸2月製造業PMI創3個月新高 學者:受政策預期、關稅戰急單影響

大陸國家統計局1日發布數據顯示,2月製造業採購經理指數(PMI)為50.2%,比上月上升1.1個百分點,並創3個月新高。...

赴習近平座談會沒在怕?他坐姿鬆弛如官老爺 驚人背景曝光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6日會晤民營企業,參與會議的企業家陣容受矚。座位安排上,王傳福和雷軍中間有一位坐姿特別的企業家,他微...

微信攜13億用戶 接入DeepSeek

大陸新創公司深度求索(DeepSeek)開發的AI模型轟動全球,陸企紛接入應用,大陸最大通訊軟體「微信」也正透過灰度測試...

大企業改用AI 陸失業率將加劇

DeepSeek橫空出世後,中國企業紛紛宣布接入應用,引發AI替代人工的職場恐慌,甚至有企業傳出裁掉百分之九十五的客服人...

傳阿里巴巴將與蘋果合作 蔡崇信證實了

陸媒報導,中國大型電商阿里巴巴聯合創始人、董事局主席蔡崇信確認了公司與美國手機商蘋果公司合作的消息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