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錢5萬人民幣以上需出示資金證明? 陸律師:不需要

網傳浙江一位女子去某銀行存款人民幣5萬元(約22萬台幣)現金,被櫃檯人員要求提供收入證明等資料,還被詢問在哪裡上班、錢從哪裡來。大陸律師稱,銀行無權強制性要求客戶提供收入證明。
上游新聞報導,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表示,對於客戶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銀行只是進行形式審查,只能詢問客戶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金融機構記錄即可,無權強制性要求客戶提供收入證明。銀行無合法理由強行要求客戶提供的,涉嫌侵犯客戶隱私權或個人資訊,客戶可以拒絕提供。
他說,根據大陸《反洗錢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但是對於客戶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銀行只是進行形式審查,只能對客戶進行詢問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金融機構記錄即可,無權強制性要求客戶提供收入證明。
報導稱,2022年1月底,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並計畫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到,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瞭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不過,不久之後,三部門在2022年2月21日發佈公告稱,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專家稱,涉事銀行向存款客戶索要收入證明,可能是在執行中對政策有誤讀。事件中的銀行櫃員可能是要瞭解儲戶的收入情況,但不需要提供紙質收入證明。根據多家銀行的回應,存款超過5萬元,銀行多會口頭問詢儲戶身份及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存款超過30萬元,需要填表登記,不需要出示紙質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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