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新制 便利澳門人居住就業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方案提出,要吸引澳門居民就業創業、加強與澳門社會民生合作、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
新華社報導,總體方案提出,允許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畫、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
總體方案提出,支持在合作區採取便利措施,鼓勵具有澳門等境外資格的醫療領域專業人才依法取得境內執業資格。高水平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一批創客空間、孵化器和科研創新載體,構建全鏈條服務生態。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採多種措施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總體方案提出,加快推進「澳門新街坊」建設,對接澳門教育、醫療、社會服務等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有效拓展澳門居民優質生活空間。推動全面放開澳門機動車便利入出合作區。支持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設置醫療機構,聚集國際化、專業化醫療服務資源。
總體方案提出,研究支持粵澳共建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增強聯合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能力。建立合作區與澳門社會服務合作機制,促進兩地社區治理和服務融合發展。大幅降低並逐步取消合作區與澳門間的手機長途和跨境漫遊費。
總體方案還提出,支持澳門輕軌延伸至合作區與珠海城市軌道線網聯通,融入內地軌道交通網。加快推動合作區連通周邊區域的通道建設,推進廣州至珠海(澳門)高鐵、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際鐵路等項目規畫建設。加強合作區與珠海機場、珠海港功能協調以及產業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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